陈叙出门而去,来到了平阳府的街市中。
他始终在思索灵蝉玉衣的两个提示:井底有妙象,市井有百味。
井底的秘密他可以随时下井去查探,而市井的百味,陈叙则只觉得自己此刻是悟到了什么。
他并未急于下井,也正是因为他悟到了什么。
因此陈叙决定再加一把火。
至于如何加火,自然是走入市井中,再深入去看一看。
百雀街上,人来人往。
两边各种店铺都有,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与饮食相关。
或是粮店米铺,或是贩卖各色油盐酱醋的杂货铺子,又或是食肆、酒楼、点心铺子等等。
因是天热,也有专门的饮子铺。
不卖其它物什,单卖各种清爽的饮子。
倘或是加冰,则更要价格翻倍。
百雀街虽在南城,却尚算繁华,其中很是有一部分百姓舍得花费银钱去购买加冰的饮子。
但这个世界又是割裂的。
有人愿意舍得大价钱只在夏日里吃上冰饮,亦有人躲在角落里啃着地上沾满灰尘的粗面馒头,为一口吃食打得头破血流。
那是路边的乞儿。
他们在阴暗的巷道里打架,打到最后,是一个浑身血污的瘦弱少年用土砖砸破了对手的头颅。
对手倒下后,他小心捡起了地上那个沾满脏污的馒头块,眼睛放光,如获至宝。
他快速吹了吹馒头上的灰尘和污渍。
当然,这个动作只是徒劳。
污秽早已沾满了这块馒头,又怎么可能吹得干净?
少年也并不在意,他只是珍惜地,从最脏污的地方开始吃起,一边吃一边警惕地四下张望。
继而,他弓着腰,快速翻过巷子旁的高墙,逃离了现场。
直到逃离,那块脏兮兮的馒头也只是被他吃掉一半。
剩下的一半则他被小心揣进了自己怀里,动作之仔细,比之先前得到了肉饼的肖大娘还要超出。
仿佛这脏污的馒头便是世上一等美味,要叫人万分珍重,慎之又慎。
一块脏掉的馒头,当真有那般好吃吗?
不,一块脏掉的馒头并不好吃,可对于饥饿贫瘠到一定程度的人而言,任何可以被自己掌握在手上的食物,都应当是极致的珍馐。
这,就是馒头“好吃”的秘密!
思及此,陈叙丹田中的火焰不知不觉又壮大了一分。
他心神微微震动。
乞儿打架其实并没有什么稀奇,可有关于“什么样的食物才是世上第一美味”这个问题的思考,陈叙却是首次得到答案。
这个答案不是唯一的,它因人而异。
对于习惯了锦衣玉食的那一小撮人而言,要吃精细、要吃稀奇、要吃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还要吃功效,吃灵气!
这便是常规意义上的顶级佳肴。
对于如肖大娘那般的普通市井百姓而言,好吃的定义就要朴实许多。
够美、够鲜、够满足味蕾,这便是“美味”!
若是荤腥则更为上佳。
为什么?
因为人就是要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