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洛水,位于中州南境,毗邻蛮荒,与中州以北的冰原之地遥遥相对。
姬夏只知三千年前人族入主中州之后,骨族在新主伽罗的谋划之下得以保全部分底蕴,存下了南北两支遗脉。
南脉之主是骨主白起,北脉之主则是圣贤伽罗。
由于千年前骨族借道四灵山侵入岐山一事,姬姓一脉的长者常会怀着愤懑之情提起那些藏于山野间的异族骷髅。
不敢忘千年仇怨,需以吾身葬骨山。
再者,父亲姬玄卿领甲三十万,镇于南境边陲已逾两百载。
姬夏耳濡目染久了,也就对蛮荒有了颇多了解。
可所谓的北地,在岐山之上却无一人关心。
“北地多是些茹毛饮血的蛮夷,粗莽执拗。”苍禾捧着一卷金书,呢喃自语,似是在口诵经文,“不过,他们心存信仰,对于因果二字甚是看重,有恩必偿,有怨必还,眼下这一位道友,已是阳寿将尽,可尚有因果未了,故而求死以图成全。”
苍禾面容肃穆,不紧不慢地翻阅着掌上的金书,不时有金色的龟甲文自他嘴里吐出,绕于身侧。
他在观衍红脸老头的天数。
“一棺之恩,兄长得以身后安,杀一稚子,两不相欠。可一饭之恩,偷得苟安四百载,三年持符等人,可不够还。”
姬夏闻言,微微一怔。
“所以,你在求死,以图心安。”苍禾合上金书,面色略有些沧桑,“北地牧狼族,苟霍,吾说的对否?”
彼时,红脸老头的手爪已是临近陌上桑的衣袍,锋芒毕露,差些就要破入瞎目青年的胸膛。
他面相凶戾地嘿嘿一笑,姬玄赋于他有恩,所以他不杀姬夏。不过,眼前这瞎子与他并无干系,可没必要手下留情。
然而,须臾间,有一只手搭在了红脸老头的右爪上,令之不得寸进。
“徒有洗尘第十二境的修为,可气血难以为继,有些弱了。”
陌上桑略一侧身,避过了另一只手爪。
黝黑锋芒划过他的几缕青丝,却不能将之折断。
红脸老头不肯作罢,左脚一踏地,背身借力撞入了陌上桑的怀里。
牧狼一族,犬为兄,人为弟。
人犬皆是狼。
犬者,利爪牙。
人者,壮筋骨。
红脸老头曾入洗尘第十二境,修为堪比知命之巅,只是人终有寿尽年老之日,他垂垂老矣,气血干涸,再不复往昔之气力了。
不过,这一身骨,依旧是天门外可列入百甲的骨。
“不知好歹。”陌上桑恬然一笑,坦然受了这一撞,竟是未退半步。
红脸老头只觉着自己似是撞在了山岳上,一身两百余根白骨,半数都有撕裂之痛。
不过,他似是没有觉察到苦楚,借力后撤到了木桌后面,弓着身子,颇为凶悍地咧嘴一笑,露出两对长逾三寸的利牙。
“道友,已入了天门?”
瞎目青年立于他身前,负手浅笑,微微摇头,意味深长。
不可说,不可说
不过,在场的诸人都会错其意。
“也是,若是你入了天门,又岂会给一区区稚子护道?”红脸老头闷哼一声,以手撑着木桌,口中咳血,笑道,“看来,是天不亡吾苟霍啊。”
今时,人为刀俎,他为鱼肉。
可听姬夏先前的言语,多半不肯轻易送他入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