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她,关家二小姐,一个带来奇怪生辰让他推演之人。
没曾想还能碰上。
温玉章低头看着手里的画纸,眉头微微一皱,这画工确实一般,线条也不精细。可诗三百,她偏偏选了这一句。
飞鸟辞枝。
十二年前,他见过相差无几的画,连落笔顺序都无甚两样。
那时候,他还是个流浪在外的孤儿,和一群乞丐抢吃的,常被打得浑身是伤才能抢到一口馒头。
他每天的愿望就是不饿肚子。
年纪太小,杂货铺不愿意收他做工,他只能捡别人剩下的吃,早就看惯了白眼和奚落。
温玉章虽不修边幅,但长得不错,所以也有玩世不恭的公子哥要他进府陪玩。
所谓陪玩,可不是陪着打马球、闹学堂,而是满足他们的特殊癖好,如鞭子和蜡烛。
幸好他腿脚利索,跑得快,几乎都逃过了。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时间久了,终是有躲不过去的时候。
一日傍晚,他偷溜进酒楼里吃客人剩下的米饭,被赶回来拿扇子的人撞上,非说这扇子不是遗落的而是他偷走的。人赃并获,要拿他去见官。
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无依无靠,官岂会听他言语?
那人说不见官也行,就跟他回府,当他的书童,温玉章又咬又踹,却拗不过对方有帮手。
这时,邻桌有个小姑娘站了出来,一筷子打掉那人的手,童声稚嫩却难掩霸道,“你当我们这些人都是瞎的吗?明明是你自己忘带走了,偏说是他拿的。”
“臭丫头闭嘴,不然我连你一块收了。”
她手撑着桌子,一个翻身来到面前,对着他两腿间一踢,“眼里的绿光都快冒出来了,一看就是见人长得不错,想要满足自己龌龊的心思!”
“你——”
那人伸出食指,被小姑娘拿小刀一划,嗷得一声吃痛尖叫。
小姑娘趁此空档,抓着他的手就往外跑,七拐八扭的,到陋巷才甩掉那些人。
正值雨季,两人身上都沾着雨水和泥点,十分狼狈。
“狗皮膏药,总算清静了,”她见旁边的人仍旧四处张望着,于是问,“放心,已经没人跟着了。”
“不是,”温玉章的声音有些哑,“你的护卫呢?”
“什么护卫?没有护卫。”
温玉章砸吧两下嘴,小脸满是疑惑,“大小姐出门不应该有丫鬟护卫吗?没有护卫你怎么敢喝止他?”
“我才不是什么大小姐呢,我是江湖侠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她冲他抱拳,学着大人的样子,“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后会有期。”
她转身就走,却被一只小黑手拽住了。
“干嘛,赖上我了?”
温玉章怯懦道,“我没地方去,能跟你一起吗?”
“不可以。”
“他们会盯上你的,”他说,“我能保护你。”
她回头,自上而下扫视了他一眼,“就你这弱鸡样,能护好你自己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