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队,我一个弱小女子,怎么会有暴力手段?”
“暴力不在于你是不是弱小,而在于你会不会选择。我处理过这种案子,弱小者借用工具,达到暴力的结果,这是我感到恐惧不安的现象。我们要学会用善性,对待这个世界。”
“你看,我是那种人吗?”
“我一直记得在东山花园,我们一家第一次与你相遇的那个下午。你蹲下来伸手扶住我女儿的那一刻,我和我的夫人都认定你是一个好人。”
“谢谢你们对我的信任。”
“小金,我知道你到烟海绝非偶然,但我不想用恶意来猜测你的目的。”
“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金灿唯恐自己话多有失,所以,在说出这句一语双关的话之后,马上转移话题,又拉回到郝红身上。她表示自己对郝红的印象不错。但是,除了工作上的几次见面,她们之间没有实际交往。
其中的原因之一是,为了避免日后麻烦。不管怎么说,郝红是郝凤的表妹,虽然她们之间有矛盾,但郝红是这个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这个角色,让金灿不得不和她拉开距离。
于大海听得出,这个“日后麻烦”的言外之意,是暗示她不相信郝凤,而不是郝红。
更重要的是,金灿这次无意之间告诉于大海,做艺术总监是兼职,她真正的工作是“烟海邦德咨询事务所”的调查员。
所长王阳和于大海很熟,他是东鲁省警察专科学院的毕业生。他的家人本以为在警校毕业后,可以通过关系进入公安系统,结果没有办成。后来,王阳在“朝阳街派出所”干了几年联防队员,在学习警方具体办案经验的同时,借机建立了自己的人脉关系。
几年前,他在朋友们的建议下,开了这家行走在法律缝隙中的所谓“邦德咨询事务所。”
听到金灿这个自我介绍后,于大海好心地警告对方,说:“小金,我必须提醒你一句,你们这种狗仔队式的调查方式,已经涉嫌违法。特别是被调查者的行为轨迹,通信内容,财产信息等等,都属于私人高危敏感信息。一旦被犯罪分子掌握利用,后果不堪设想。”
“于大队放心,我们所长在你们公安干过,他清楚如何处理客户信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帮助受害人,也就是我们的客户,讨回她们的合法权益。”
于大海看出金灿对自己的态度,已不像之前那样带有明显的抵触情绪但依然表现出警觉和不安。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给对方造成这种错觉仿佛会伤害她一样。
“小金,在我们大众眼里的合法权益,有时候是与法律有一定冲突的。我们作为一个个体,常常偏重与个人的感性认识,带有一定的自我情绪。
“但是,法律法规不同,它们建立在社会秩序与公德理性之上,以整个社会大众为基础。虽然,它具有一定的功利性,主张以多数人的利益为目的,但它依然坚持以公允、公正和公平为原则,追求实行正义的目的。
“所以,我们作为平民百姓,必须小心谨慎,千万不要用个人道德,成为主观意识中的是非标准,还把它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