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南僳僳族,娶亲时,双方约好地点,抢那么一番。
男方结伴持刀,女方假装呼救,女伴亲属佯救,男方扔钱财,女方亲属拾钱归。
这个,估计就是现在乡下迎亲时,新郞所扔的红包。
至于河南西南的某些落后山区,直到解放前,仍有抢寡妇的习俗。
这可是真的抢,没有事先的约定,谁抢到手算谁的。
而寡妇也不是那么好抢的,她们也有武器,那就是月经裤头,月经带之类的,中国社会看不起女人,认为这些东西比较晦气,所以,这些东西是寡妇们保护自己的最佳生化武器。
鸦片战争时,广州将军杨芳也用这一手对付过英国侵略者,只是效用不大。
还有好事者,证明关睢也是首抢亲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
什么意思呢?
就是想媳妇想得晚上睡不着了,那怎么办么?王振择先生说,那就只好抢啦。
李长之在自己的诗经试译中如此解释:好逑,等于配偶。
另从辞源的角度,有人开玩笑,说,婚,就是人发昏后的一种行为。
但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娶妇以昏时。
想象力比较丰富的学者马上据此断定:天黑才敢结婚,肯定是抢婚了。
否则,为什么不放在白天呢?
此外就是族外婚了,研究中国婚姻制度的学者根据考古学资料推论,族外婚是母系社会的一个标志。
根据恩格斯的论述,学者想像母系氏族的婚姻情况是这样的:氏族禁止族内通婚,须到其它氏族部落寻求女子同时,把本族女子嫁给外族。
而中国许多上古圣人出生的神话传说,如“附宝感北斗而生黄帝”、“庆都与赤龙合婚生尧”、“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等等,正好被学者认为是族外婚的一种折射。
族外婚,又称普那路亚。
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仍保留有班辈婚的习惯,兄弟共妻,姐妹共夫。
孩子,称所有的男人为父亲,称所有的女人为母亲。
比如,商代仍保留有上古时代的称谓习惯,商代卜辞中,武丁称他的父亲为父甲、父乙、父丙、父丁、父戊,是为多父称他的母亲为母甲、母丙、母庚,现代社会,许昌地区的称谓也值得研究,称父亲为爹,父亲之兄为大爹,父亲之弟为小爹。
总之,很有意思。
而中国旧的婚俗,兄终弟及,姐死妹继,甚至姐妹二人同嫁一人,比如尧女,娥皇女英同嫁舜,大周后小周后同嫁李煜,从上古到新中国新婚姻法执行之前,这些旧俗也一直被社会道义所认可。
前几年流行的一个民歌,大坂城的姑娘,歌词里有一句我始终不明白: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赶着那马车来。
你说新娘子为什么要带着妹妹来呢?我才明白,估计是妹妹是陪嫁的,实乃班辈婚遗留。
以及一位刘心武前辈做人民日报总编时,刊发一篇小说家马建的小说,亮出你的舌苔或者空空荡荡,里面也触及了西藏地区的这种民族风情,遭到中央民族大学藏族大学生的抗议,导致刘心武前辈下岗。
总之,不管是做学术,还是做文学艺术,都得讲政治。
否则,政治找你的事儿。
这里想说些多余的话,随着人类对自身认识能力的提高,春秋以后,“天神感应”说也不再有市场。
可是到了西汉时,人们为了拍刘邦的马屁,不惜给刘邦他爹戴个大绿帽:刘媪刘大妈在山坡上睡觉,龙附其身,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嗨,都什么时候了,还玩这一手,自污!
而且族外婚还有一些变种,比如有关女儿国、丈夫国的故事。
1981年哈尔滨日报报道,南美洲巴西边界,有一个女儿国,全国没一个男人。
每年到一定的日期,从另一个哈姆诺族过来一批男人,和她们配合成婚。
男子离去后,女方生子。
来年再相会,女孩子被留下,男孩子被抱走,是不是很奇葩。
另,我国古文献有关记载也比较多,山海经海外西经载: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
大荒西经载:大荒之中有女子之国。
三国志后汉书等载:海中有女国,无男人。
或传其国有神井,窥之辄生子云。
但这个解决不了生男咋办的问题,所以郭璞注山海经,云:有黄池,妇人入浴,出即怀妊矣,若生男子,三岁辄死。
至于西游记里,大家都知道小唐唐和小猪猪进了女儿国,喝了人家女儿河里的水,怀了胎,最后又做了人流。
至于丈夫国,山海经与淮南子都提及过,既然女儿国都是自力更生,自己生孩子,那丈夫国怎么解决子嗣问题呢?
太平御览卷361引玄中记:丈夫民,殷帝大戊使王英采药于西王母,至此绝粮,不能进,乃食木实,衣以木皮,终身无妻,产子二人,从背肋间出,产子二人,其父则死,是为丈夫民,去玉门二万里。
这些天方讲夜谭式的故事,应该是族外婚的变种吧。
当然,除了这些外,还有一种对偶婚。
像是马克思说:在普那路亚家族制下,便多少有了一男一女结成配偶过同居生活的事实,而这是社会状况的诸条件引起的,每个男子在其若干妻子中,有一个是主妻,反过来说女子也是如此,因而有了向对偶婚过渡的倾向。
这个作者菌还是比较相信的,因为人是感情动物嘛,这就决定了他在众多可能的对象中,会有所偏好,有所选择。
选择的结果,便是对偶婚的产生,它是普那路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