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个纪初,南礼逐渐融人北礼,形成北京婚礼特色。
传统的结婚,先由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双方认可这门亲事后,下一步就是“小定”礼。
“小定”礼的多少有男方的财力决定,大多是四盒礼。
在婚礼的日子选定之后,就是“大定”,“大定”除“龙凤帖”之外,还需要有衣料首饰、酒肉、面食和水果四包礼物。
以及湖广地区,媒人在“合年庚”、看八字,并经两方家长同意亲事后,由媒人代换龙凤帖,同时男方应下“小聘”礼,即一只金戒指、耳环,一对金石榴,以及聘金、槟榔、礼饼等。
女方在收到聘礼后,回以文房四宝、松糕等。
待迎娶前,男方还要下“大聘”,俗语称“行茶”。
“行茶”时男方应准备好礼金、礼饼、烟酒、海味、鱼肉等,女方如数接收后,回以衣物、鞋帽、饼、糖之类,并商定双方婚礼日期。
除了这些的独具特色的习俗外,其实婚礼还有许多陋习,像是前文简单提过的闹洞房。
众所周知,闹洞房差不多是婚礼的最后程序,也是任何婚礼都不可少的内容,它可以说是一场婚礼的最热闹的部分,也是最有趣的节目。
简而言之,就是新婚之夜,亲戚朋友围坐房中,对新娘百般戏谑,称之为“闹房”、“戏新娘”。
其实闹洞房本身没什么,之所以说它是陋习,就是有时候会闹的太过,闹出不好的事情来。
因为闹洞房闹的方式各种各样,各地有同有异。
总括起来可分为文闹和武闹两种。
文闹算是属于比较文雅的方式了,往往都是向新娘出谜语、对对子,请其讲述恋爱经历及平常不见于口的男女之事,在一些地方有称“说令子”,妙趣横生,迫使新娘无法对答而大出洋相,借以取乐。
“是夕,好事者多以谈谐语编为词调,强使新妇歌之,名曰闹房。近则变本加厉,庆贺之忱出以戏谑,抑失礼之甚矣。”
至于武闹的话,则是使用较为粗野的方式了,不仅口出秽言,还对新娘动手动脚,颇有恶作剧的性质,甚至有时比这还过分。
闹洞房时,平辈的、晚辈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纷纷拥入新房,喜笑逗乐,尤其是新郎的朋友,他们极尽所能,想出种种方式,让新娘当众表演,以逗乐取笑,俗话说“三日没大小”,除了爹妈都能闹。
这期间,人们之间随随便便的关系是礼俗所允许的,很多禁忌都被解除了,颇似西方文化中的狂欢节。
因此,无论如何戏闹,如何难以接受,新娘是万万不能反目生气的。
如若气走了闹洞房的人,将被视为是新娘的任性,人缘不好,日后的光景就不会好过。
闹洞房是对新婚夫妻的一种祝贺方式。
当然,在民间认为,闹洞房在功能上是对新婚夫妻的考验,包括机智与耐心,原本是一种“关口考验”,但在民间往往行之过分,所以成为了陋俗。
闹洞房的习俗起源甚古,汉书记载“燕地嫁娶之夕,男女无别,仅以为荣。”闹房之俗可能起源于“听房”。
在新婚之夜,亲朋好友在洞房窗外窃听新媳妇的言语和动作,人们感兴趣的无非就是男欢女爱之事。
从性心理的角度讲,这种举动似乎正是弗洛伊德理论中的“意淫”之举。
以后逐渐演变成为戏弄新娘的闹洞房。
此种风俗行至唐代,风行民间,不但男方亲属,贺宾客朋都有戏弄新娘的权利,连不相干的陌生人,也可以中途阻拦,品头论足,抚摸取笑,需索于难。
这种习俗由古至今,已由个人行为变为集体行为。
综观闹洞房之俗,驱动人们听房、闹洞房的心理动机是复杂的
此外还有洞房验贞,这也是一种很不好的习俗,因为在中国,唯爱鼓掌的行为是一种受习俗高度制约的行为。
人们不仅对公开的、合法的“鼓掌”关系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而且习俗的规范试图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缝隙之中。
像是在诗经中,我们可以谈到许多妇女与情人们私奔的故事,至少在孔子时代,社会上层中,男女之间的性关系之混乱多少有如堕落的罗马时代。
当时离婚很容易,再婚也并不难,少女的纯洁还不是人们特别关心的问题。
然而,随着儒学的兴起,特别是宋代的理学泛滥之后,妇女被认为要对社会道德负起责任,理学家们强迫妇女生活在禁闭的世界里,寡妇再嫁是道德上的罪恶,极其珍视妇女的纯洁。
此后,中国人对于妇女纯洁的崇拜也就成了一种心理上的痴迷。
这种痴迷的一个恶劣的例子便是所谓的“洞房验贞”。
这种习俗把新娘子的纯洁与否,变成了一种当场验明并有众人在一旁作证的赤果果检验。
而且可悲的是,新郎并不以为这是对自己情感的亵读,新娘也不觉得是对自身人格的侮辱。
习俗已经扭曲了人们的心灵。
洞房验贞的习俗在民间被称作“验红”、“授巾”,古已有之。
一般是在结婚之日,由新娘之母送给女儿或者女婿的白色巾帕,以为初行房事时之用,民间也称“喜帕”。
旧时,历朝定婚礼,都有授巾之礼。
有的地方如广东,授巾之后,新郎新娘关门入室,云雨一番,而新郎的父母亲友则在门外静候,风流之后,新郎手捧朱盘,盘内放着所授之巾,盖以红帕,其所示新娘为新红,众人皆大欢喜,纷纷表示祝贺,并以烧猪送于新娘娘家。
在此之前,娘家人一直揣惴不安,惟恐新娘不见红。
由于验红成为检验新娘是否纯洁的唯一标准,所以一旦未见其红,新郎与家人便要归因于新娘不贞,至少在心理上要产生很大的猜忌与不和,形成隔膜。
轻者使新娘无言以对,受辱终生,在婆家和丈夫面前无地位,重者由媒人遣送女子返回娘家。
重视新娘身心纯洁,是中国社会的普遍观念。
而且善于观察的一帮变态文人们还把这种陋习赋予了浪漫的情调。
像是王实甫的西厢记在记述了张生与崔莺莺的幽会之后,特别提及香巾,他写道。
“春罗儿莹白,早见红香点嫩色,灯下低睛觑,胸前着肉揣,畅奇哉,浑身通泰,不知春从何处来。”
就连剧作家汤显祖在其邯郸梦那颇具艳丽色彩的对白中也写到。
“好夫妻进洞房花烛,大河犯客槎,猛擒拿,无媒织女容招嫁。休计挂,没嗟呀,多喜檀郎蘸眼惊红乍,美人带笑吹银蜡。今宵同睡碧窗纱,明朝看取香罗帕。”
陶宗仪的辍耕录记载了一个人娶新娘后未见红,于是文人袁可潜赠与如梦令一首“今夜盛排宴筵,准拟灵芳一遍,春已去时,问甚红深红浅,不见,不见,还你一方白绢。”
好在值得庆幸的是,如今这种陋习已经不多见了,算是时代的进步吧,大家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