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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少青紧紧搂住用身体挡在自己面前的魏念月,痛心的喊着:“弟妹!”

沈渊和魏念月夫妻一场,眼睁睁得看着她在中了一剑,心痛难忍,想握住她的手,她却躲开了。

宛歌大哭着扑到魏念月的身旁,泣不成声:“念月小姐,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可是设计害死逍遥侯和你大娘的人啊!”

魏念月强撑着最后一口气微笑着道:“宛歌你不要自责,是我心甘情愿的为侯爷挡这一剑的。我的死,我的死若能化解你对侯爷的仇恨,我也死而无憾!”

魏念月的笑容越来越美,她深情的凝望着沈少青:“侯爷,你的仇人是我,我去了你的仇恨也就了结了。”

沈少青紧紧的搂住她,已读懂了她眼中的神情,在茶楼里救了她,原来是救了自己一命。

魏念月的眼神渐渐迷离涣散,她紧紧依偎在沈少青的怀里,“侯爷,我好冷好冷,抱紧我,抱紧。”他的怀抱还是那样温暖,就像茶楼初遇时,所有的一切都凝固了,世上只有他的呼吸,他的体温。

“啊”宛歌悲恸的喊声惊动了躲在树林里过冬的鸦雀,鸦雀哀鸣着一阵乱飞。沈渊死死的抓住宛歌的手,将她带入自己的怀中。

宛歌看到自己满身满手的鲜血,浑身颤栗,“小松,我杀人了,我杀了念月小姐,我。”

沈渊心中如翻江倒海般难受,面对这两个女人,他何尝不是痛彻心扉。他抱起宛歌安慰道:“小宛歌,一切都过去了,有我在,我会永远保护你的。”一步一步朝山下走去。

沈少青仍搂着魏念月冰冷的身体,望着沈渊的背影,“渊,你要去哪里!”可沈渊始终没有再回头看他一眼。

他从来没想到,他的血海深仇最终会这样了结,而渊的心却离他越来越远!

大兴建元十八年的初夏,北方名城燕京,前魏国的都城。十几年前经战乱之祸,曾经十分萧条。如今已天下太平十多年,燕京又日益兴盛。

傍晚十分,在燕京寻常的小巷内,一户普通的名宅里,宛歌挺着即将临盆的大肚子,坐靠在一个藤椅上缝制小孩衣衫,看着手中可爱的小衣衫,脸上挂着笑容。

她旁边的木桌上放着一碗白菜豆腐汤,一盘炒鸡蛋。她看了看天色,沈渊应该快回来了,她便撑着藤椅的扶手起身,去厨房里盛饭。

她端着饭从厨房出来时,沈渊正好提着用油纸包好的荤菜走进门。

沈渊看到桌上的一菜一汤,怜惜的道:“你身子不方便就不要做菜了,等我回来让我来弄。”说着打开油纸,是半只烧鸡。

“做两个小菜不碍事的,倒是你累了一天,回来就该歇着,家里的事让我来做吧。”宛歌倒了一杯茶水递到沈渊的手上。

沈渊有些渴,一饮而尽,宛歌又为他倒了一杯,每次回家他都是这样又累又饿又渴。宛歌也觉得奇怪,在酒馆里做账房先生怎么会这么辛苦。

沈渊总说酒馆生意好太忙,宛歌便也没太在意。

“辛苦了一天,饿了吧?快吃吧!”宛歌将木筷拾起插到饭里。

“你不吃吗?”

“我整天呆在家里也不是很饿,我等会再吃。”宛歌走进里屋,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件灰色的布衣和一双黑色的布鞋。

沈渊已经大口大口在桌前吃了起来,宛歌将衣鞋放到他的面前,“小松,这是我帮你做的,你试试合不合身,还有这鞋合不合脚?”

沈渊放下碗筷,虽然很喜欢,却觉得太浪费了,道:“何必为我做这些,浪费银钱。”

宛歌看着沈渊身上穿的已经洗得褪色的深蓝色布衣,想着,自从他们来燕京后,他除了身上这件布衣,再未置过新衣。

宛歌将新衣抖开在他身上比了比,道:“没用银钱,前几日我用以前的锦缎衣衫跟布庄老板换得。”

沈渊接过新衣在身上套了套,笑着道:“正合适!改天把我的那件貂毛斗篷也当了吧,还可以换些钱,反正现在也不合适穿。”

“还是留着吧,燕京的冬天特别冷,你又经常要出门,总有机会穿得。”

提到那件貂皮斗篷,宛歌就想到去年冬天在苍翠山顶发生的那一幕,痛苦的紧蹙双眉。她虽不是想杀念月小姐,可念月小姐却死在她的剑下,这让她永远都无法原谅自己。

沈渊察觉到她神色的变化,用双手握住她的手,安慰她道:“那不是你的错,我能理解当时你为什么那么想杀我哥?我不怪你,念月也不会怪你的。”

宛歌始终没迎上沈渊此时的目光,她明白沈渊同样很痛苦。沈渊最敬爱的大哥,现在却是他最无法原谅的人。

宛歌装作不经意中从沈渊的掌心抽出自己的手,“我去厨房盛饭,你再试试新鞋。”

宛歌到厨房里只是呆呆的看着锅里还剩下的一点米饭,眼睛已湿润了。

小松,你的痛苦都因我而起,为了我你和你哥断绝了一切往来,为了我你放弃了大好的前程,为了我你要辛苦的过这种拮据的贫贱日子。

可我今生今世也无法报答你,因为我心里已容不下除了庸王以外任何一个人,我只能把你当做亲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谁也无法再重新活一次。

宛歌深深地吸口气,盛好饭,带着笑容走出来。沈渊已吃完碗里的饭,正在试鞋,冲着宛歌笑道:“很合脚。”

宛歌看到桌上除了白菜豆腐汤喝得只剩一半,炒鸡蛋和烧鸡都没动过,“你怎么剩这么多菜,我怎么吃得完。”

“你多吃些,你可是两个人在吃。”沈渊搀宛歌坐到桌前。

宛歌将那半只烧鸡的鸡腿扯下来递给沈渊。沈渊不接,道:“我吃饱了,还是你吃吧。”

宛歌硬将鸡腿塞到他手上,“我吃不完这些菜,别浪费了。”自己便埋头吃饭。

“哟,你们小夫妻在吃饭啊。”一个穿着青灰色布衣,头上裹着灰色头巾的中年妇人,推开虚掩的房门,手里还提着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宛歌忙招呼道:“陆婶,吃了没?”

“早吃过了”陆婶将兔子递给沈渊,“这是你陆叔今日在山上抓到的野兔,要我给你们送过来。”

沈渊推辞道:“陆婶,你们还是自己留着吧。”

陆婶坚持道:“你陆叔今日在山上打了好几只野味,家里还有,这只你们留着,你娘子快生了要吃些好的才行。”沈渊只有接过兔子放到厨房。

陆婶关心的看了看宛歌的肚子,“小娘子,看你这肚子,估计就这几天了。”

宛歌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有些紧张。陆婶坐到桌前,安慰她道:“别怕,头胎都会有点紧张的,女人生孩子就跟放屁式的,生下来就好了。”

宛歌听到陆婶的话,忍不住嗤笑起来。陆婶跟着笑道:“我是个粗人,不会说那些文绉绉的话,不像你们小夫妻二人,长得跟年画上的神仙似的,平日里看你们说话又好听又温柔。不像我和你叔在家见着就是吵吵闹闹。”

这时沈渊从厨房里出来,笑道:“陆婶,陆叔可是老实的好人。”

“什么老实,我说是木讷愚笨。”陆婶起身准备离开,“你叔和几个兔崽子还等着我回去伺候呢,我先走了,你们吃。”

陆婶刚走出门,想到什么又回头道:“小娘子,你要是发作了就来找我,我帮你找巷口的王婆接生,她在我们这里接生是出了名的好。”

“谢谢!”

“不要谢了,要不是你们我家那个小虎头早没了。大家左邻右舍的。”陆婶这才掩上门走了。

宛歌已吃完了饭,沈渊开始收拾碗筷。宛歌看着沈渊,小声道:“小松,你别杀那只兔子。我不想吃兔肉,我们把它养着吧。”

沈渊叹道:“傻丫头,你喜欢养就养着吧。”他端起收拾好的碗筷进了厨房。

天渐渐黑了,宛歌点亮了蜡烛,在烛火下继续缝制手中还未做完的小孩衣衫。

半年前,沈渊抱着身心俱伤的宛歌走下苍翠山顶时,问道:“从今以后,我一定能保护你,我带你走,带你远离我哥,远离所有的伤心痛苦,你想去哪里?”

宛歌当时茫然中,道:“景州,我要去景州,去黄粱岗!”沈渊眼中泛起一丝悲凉。

原来景州离京城好远,他们一路舟车劳顿,来到景州已是半个月后。刚经过战乱的景州城,百姓们已恢复正常生活,只是到处可见残垣断瓦,城里每个人脸上都隐隐带着悲伤。

沈渊陪宛歌没日没夜的在景州的黄粱岗上和山下找寻了十天十夜。其实宛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找寻到什么?

可这里是庸王最后呆过的地方,宛歌觉得也许庸王会为她留下点什么,那怕是蛛丝马迹,暗示宛歌,他还活着,让她还能抱着希望等下去。

直到十天后他们的行迹引起了山下住户的注意。第十一天,他们在来到黄粱岗下时,几个壮年的男子手拿锄头,心怀敌意拦住了他们。

“你们是干什么的?怎么成日里在这里转悠?”领头的稍年长的男子问道。

站在这个男子身后,长的很凶的男子问道:“莫非你们是匈奴人派来的奸细?”

沈渊护住宛歌,解释道:“各位,千万别误会,我们是来找人的?”

“找谁?”

“几个月前这里不是和匈奴人有场大战吗?我有个兄弟参加了这场大战,我们在京城听说他被匈奴人逼得从这黄粱岗上跳下后生死不明。她是我兄弟的娘子,一直不相信我兄弟就这样没了,非要到这里来找找,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体。”沈渊只有半真半假的编了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