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王拉着她的手,拿起秋千上的书,两人一起坐在秋千上,树上的两只鸟真得飞了下来,啄食地上的粟米。
庸王随手翻起几页兵书,问道:“看到哪里了?你现在可是书不离手,还想当女将军不成。”
“义,你在取笑我吗?只是闲来无事打发时间而已。”宛歌依在庸王的怀中,秋千悠悠的晃动着。
“前夜沈少青没有死,可他手下的一个副将死了,但这件事狠狠的打击了他,而且皇兄也不会再像以前那么信任他。”
庸王的话如同投入湖中的一块石头,宛歌惊讶的道:“乌维犁死了。”
“好像是叫这个名字。”庸王用手抚着宛歌的秀发。
原来一切还没有结束,只是刚刚开始。本来自己心中单纯的仇恨,已演变成了你死我亡的残酷争斗。
只是乌维犁去了,梨花该怎么办,她幸福就这样幻灭了,她今后还能依靠谁?宛歌想对庸王说点什么,可此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一个月后,军营失火引起打斗的事总算平息了。咬舌自尽的那个士兵被定为罪魁祸首,暴尸三日。其他参与的士兵,不论是汉人还是匈奴人都惩以鞭刑后,放回军营。
皇上又下旨因沈少青多年来战功显赫封为定北侯,并将贤妃所生年仅十四岁的慕秀公主下嫁他为妻。
以游牧为生的匈奴人为了过冬的粮食、棉衣、金银,又像死灰一般复燃,不断的骚扰大兴北疆的郡县。
这次皇上做出的安排,让所有人都很意外,仍是任命沈少青为主帅镇守北疆,却任命庸王为副将随沈少青同去,又将西营的兵符交给了沈渊让他留守京城。
宛歌得知庸王将远去北疆的消息后,心中虽万分不舍,但也无可奈何。
相爱的人最害怕离别,宛歌有种不祥的预感萦绕在心头,庸王这次与沈少青同去北疆必定会暗中争斗,恐怕吉凶难料。
而庸王因为将要远行,变得忙碌起来,已有十天没来过曦园。
眼看已到夏末初秋时节,昨夜电闪雷鸣暴雨倾盆,这让宛歌想起了两年前励勤死去时,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她满是悔恨和愧疚,一夜都无法安睡。
早晨起床时园子里的花草树木已被昨夜的雷雨肆虐的一片狼藉,宛歌还没梳妆,秀发自然散落,倚着窗棂若有所思的看着丫鬟们正在收拾园子。
庸王穿着玫瑰紫滚着缎面黑边的便服,头上的发髻绾得一丝不乱,插着一支看似普通的玉簪,腰间也系着缎面黑色腰带,手中拿着一把折扇,丰神朗朗地迈进园子。
宛歌像一阵风,急速从屋里奔向庸王,扑到他怀里,将他死死抱住,哽咽的哀求道:“义,不要离开我!不要去北疆!现在就去求皇上,让你留在京城好吗?”
丫鬟们看到这情景,竟都忘了请安。在庸王的示意下,她们都退了出去。
庸王展臂紧紧搂着她,“小宛歌儿,怎么了?是不是被昨晚的雷雨吓坏了?“
宛歌将头埋在庸王的胸前,愧疚的道:“你本可以做个逍遥王爷,都是因为我害了你。你和沈少青同去凶险异常!”
庸王扶住她的肩膀,退了两步,托起她的下巴,看她美艳的面容带着几分憔悴,显得消瘦了些,眼中尽是忧虑。
他明白她是在为自己担心,心中虽开心,面上却既难受又生气的问:“在你心中难道我就这么没有用吗?永远都不如沈少青对吗?”
“义,不是这样的。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好的,也是我最爱的人!只是沈少青他从小就在如狼似虎的匈奴军队中。。”
庸王用食指按住她的嘴唇,“这些我都明白,我就是要听你说你最爱我!”
宛歌这才发现自己中了庸王的激将法,她无奈的笑了一下。
庸王安慰她道:“我只去几个月就会回来。皇兄说到了冬天就调我回京。皇兄这次派我去只是为了监视沈少青,怕他会背叛大兴重回匈奴。皇兄虽封他为定北侯,但对他已有了疑心,这是好事,他也不敢轻易害我的。”
宛歌含着泪,心中不舍的道:“现在离冬天还有四个月啊!一日不见君如隔三秋!义,你不在身边我会度日如年。”
庸王又搂紧她道:“四个月其实很短。小宛歌儿,当今年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一定会回来的。”
宛歌此刻就开始盼望冬天的第一场雪,依依不舍的问道:“什么时候出发?”
“明日出发。”庸王语气中亦是不舍,怜惜的道,“一切我都为你安排好了,容君答应我,我不在时会好好照顾你的。”
原来离别已近在眼前,宛歌想着他还为自己想的这么周全,心中更是一阵难受。
庸王收起离别的感伤,露出温暖的笑容,用手中的折扇敲了敲宛歌的头,道:“赶快梳洗,换身衣衫,今日我们出去走走!”
宛歌亦暂且放下心中的隐忧,珍惜与庸王在一起的时光。
难怪看他今日的穿着像个大户人家的读书人,宛歌顽皮的道:“公子稍等片刻。”
庸王顺手打开折扇,似模似样的扇了几下,“请小娘子不要耽搁太久。”宛歌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因昨晚的雷雨,今日的天气还算凉爽。庸王和宛歌如一对寻常夫妇逛着京城的大街。
记得上一次还是和念月小姐在一起逛过,街市依然繁华如昔。只是念月已嫁与沈渊为妻,而自己已成了庸王的姬妾。
庸王看宛歌正在走神,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拉着她随自己逛。
宛歌想挣脱庸王的手,却被他牵得更紧。要知道这大街上人来人往,就算是寻常夫妇牵手而行,也有违礼教。
宛歌有些急了的叫:“义!”
庸王神态自若的笑道:“小娘子,你老跟在我的后面,街上人又多,我怕会和你走散了。千金易得,佳人难求。万一寻不到你,我岂不是要悔恨终身,还是牵着你的手安心些。”
宛歌听到他的话颇为感动,主动与他十指相扣。说话间,他们已走进一家绸缎庄。
庸王在绸缎庄里四处看了看,问店家道:“可有上好的绸缎?”
“这位客官,本庄才到一批上好的织锦,无论色泽还是面料都是上乘的货。”店家热情的介绍着。
庸王让店家全数拿出来给他和宛歌瞧瞧,他细细的挑选,不停地问宛歌的意见,最后选了四匹织锦。
走出绸缎庄,宛歌好奇的问:“义,锦缎不是由王府的管家置办吗?你今日怎么亲自买了这些啊?”
“小娘子,你不是觉得四个月的时间太长了吗?等我走后,你就用孔雀蓝和深褐色两匹锦缎为我缝制两件锦袍,等你为我缝制好锦袍,再细细的绣上图案,四个月的时间就到了,我回来正好可以穿。剩下两匹湖蓝和烟紫的锦缎,我看你喜欢就买下给你留着自己做两身罗衫。”
“公子只要不嫌弃妾身手艺粗糙,妾身愿为公子亲手缝制。”宛歌用力拉住庸王的手,让他停下来,望着他道:“但公子一定要如期回来,不要让锦袍搁置太久!”
庸王柔情的微笑道:“放心,你要照顾好自己。”眼神交汇的瞬间已明了彼此的心意,庸王牵着宛歌的手饶有兴致的继续逛着。
宛歌此刻温暖而幸福,带着浅笑,与他携手而行。
当走到一家店铺前,宛歌无意中望到高悬的匾牌上写着“珍宝斋”三个字,便愣愣的停住了脚步。
“小娘子,想选几样首饰吗?进去瞧瞧吧!”庸王拉着她走进珍宝斋。
珍宝斋里的饰品琳琅满目,宛歌的目光在一盘首饰前停了下来,看到在这个托盘毫不起眼的位置放着一对和励勤送给她的耳环一模一样的式样的耳环。
店家以为她看中的是那托盘里的金手镯,热情的道:“这位夫人,真是好眼光。这手镯是纯金打造,请看上面雕刻的千叶牡丹图栩栩如生。”
庸王已拿起这手镯套在了宛歌的手腕上,店家连忙道:“这金镯戴夫人手上正好合适,像是依着夫人手腕大小打造的。”
宛歌并不是很喜欢,觉得太俗艳,她取下金镯放回盘中,对庸王笑道:“义,这个太重压手。”
她又看向旁边的托盘,一个踏着祥云的麒麟玉佩吸引了她的目光,将其拿在手中感觉圆润光滑,麒麟表情温顺仁和。
“夫人果然是好眼力,这是上等的羊脂白玉雕刻而成,你看这色泽多好啊!”店家又说道。
宛歌笑了笑,轻轻的放回托盘。店家忙从柜子里拿出一块与这块差不多的玉佩道:“公子、夫人,你们看这本是一对。刚才夫人看的那个是母麒麟,我手上拿的这只是公麒麟。”
宛歌细看店家手上拿着的那只玉麒麟,果然要比自己刚才看的那只体型要大些,脚上踏的是火轮,这只麒麟神态威严。
店家接着道:“看公子和夫人十指相扣,定是对恩爱夫妻。这对麒麟正好寓意着吉祥如意,多子多福,能驱邪免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