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甭管判决是否正确,都会有人不服!(老子就是不服)
再结果:不服者拼命投诉信访办!
再再结果:法院怕了!你到底想干嘛?
再再再结果:所以,主持和解这种和稀泥做法现在越来越流行了。
没办法......(懂了吗?这有始无终啊!)
第二步,调解进行中。
这是由审判人员主持进行,调节内容不对外公开(当事人同意除外),采取面对面形式,并且,当事人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也可以有超出诉讼请求的。
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做记录,并有当事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名。
第三步,调解结束。
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成了,那么就进行下一步,就调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可如果没成,那调解也结束了,但是,法院会立刻就此作出判决,生成判决书。(我还跟你搞啊搞?不过,我在网上看到说可以申请撤诉,法院会当此诉从未发生,可以再次起诉。我估计......你们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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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
第一个,调解书。
调解书是由法院制作的、以调解协议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书。而哪些不需要呢?
有: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现在知道为什么我原来说,离婚诉讼也有没离婚的,有点强大!!)
有:调解维持收养的;
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有: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
主要内容:首部(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当事人(代理人)基本情况、案由);主文(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需要具体);尾部(案件审判人员、书记员的签名、调解书的制作时间和法院的印章)。
第二个,调解的效力。
这个,是指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依法定程序接受调解协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生效时间(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即可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起诉、一审的书效力后不得上诉、争议消灭、具有给付内容的书有强制执行力!)
最后一个,相关问题的处理。
审理案件中,发现当事人恶意串通,企图通过和解、调解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处理。
(作者:学习就好好学习,不要想东想西,想那么多干嘛对吧?只是心想,不是事成,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