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苟且,不是一天两天就能体会到的,而是日复一日的佝偻着身躯喘息着向前一步步走去的一个漫长过程中才能真真切切地体会到。
接下来的日子,崔燕白天就跟着甄巧一起学唱新歌,好在两人分别唱五首,学起来的压力也相对小了一些,甄巧的吉他本就娴熟,所选择的歌曲,也都是她熟悉的,因此更加没有挑战。
崔燕尽管是新学的吉他,听过的歌也不多,所以,不论是吉他的弹奏还是歌曲本身的唱法,她都要更费力一些,但这也丝毫没有影响到她们晚上上街卖唱的步伐。
她的专注和一丝不苟,令甄巧一次次对着她竖起大拇指,那种已经专注到就算天崩地裂也不会对她造成任何影响的劲头,这世界上已经找不出第二个人。
阿基米德在面对罗马兵时说出一句“让我将我的题目解完”,这被全世界的人都当做了崇拜其专心于科学的明证,但如果崔燕唱歌或者弹奏吉他时也一样面对罗马兵,甄巧相信,她一定会在死去的那一刻才知道,自己的面前竟然有人,而且这些人已经把刺刀插进了自己的心脏。
这个县城并不大,尽管每天都换不一样的十首歌,但最多也就是一周,来来往往的人也差不多就是那些,所有,在第七天的时候,尽管围观的人依旧不见少,甚至还多了不少,应该是那些听过歌曲的人转介绍来的,但是吉他套子中的钱已经明显少了,那是因为围观的人们已经付出了他们认为最多的金钱,现在的围观,单纯就是因为喜欢而已。
换做从前,如果能有这种待遇,只要足够付房租和生活费,甄巧一定会在此继续停留,直到所得到的钱已经不足以支付在这里的生活,她才会选择离开。
然而,眼下的情况却很不一样,崔燕需要钱,这是最现实的问题,也是她之所以带上她出来卖唱的理由。
因此,转场,就成为了甄巧和崔燕唯一的选择。
林州市不算大,总共有十个区市县,按照两人的约定,剩下的日子,剩下的那九个区市县,每个都停留一周,也就差不多到了崔燕要开学的日子,两人所准备的歌曲,也已经足够每天一样换着法儿和地方唱。
卖唱卖唱,就是转着地方唱,甄巧的行李很简单,这个出租屋内的东西,大部分都是房东的,属于她的,也就是一只大皮箱和一个大背包还是那把吉他,崔燕就更简单了,直接就没有行李,当初就是空着手来的,后来甄巧给她买了一些换洗的内衣裤以及衬衫、恤、牛仔裤等等,也就是一个小包就能全部容纳,因此,两人搬家,也就很是方便了。
从青山县到山花县,再到林州市的城区,两人都是住最便宜的旅社或宾馆,在林州城区,所挣的钱也是最多的,平均比在县城要高出一倍甚至两倍,最多的时候,十首歌唱罢,两人清点吉他套子中的钱时,发现竟然有九百多元,两人都高兴坏了,买了一堆啤酒和烧烤到宾馆做夜宵。
崔燕似乎是第一次体会到,唱歌竟然还能挣来那么多钱,她甚至都有一种想法,以后也像甄巧一样,就背着一把吉他,闯荡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