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应是不论如何,也不会在这个城市安家的。
才这样想完,还没下高架桥,她们就遭遇了超拥挤的堵车。
如果开车的人是南越,并且只有她一个人,碰到这种情况肯定施法溜了。
但是现在车上加上司机一共三个人,只能乖乖坐等了。
等到她终于赶到市内,抵达黎美君约好的餐厅,里面两人早已到了,就等她一个人了。
她们三人吃饭就无所谓被拍,被认出也没所谓。
南越先去洗了手,然后摘下帽子口罩,大方地走到座位与两人会合。
打完招呼,黎美君就开了口道:“我刚刚跟汐瑶聊了聊,感觉你可以暂且收留她一两年,之后再看情况。”
南越一点头,然后看向了成汐瑶,道:“虽然我们工作室的大老板的确是盛老师没错,但是跟盛家和盛世娱乐都没什么太大关系,简单来,就是一家新开的,什么基础都没有的工作室。”
“依照你的条件,按理是可以签到更好的公司。”
成汐瑶捧着水杯,神色认真地听完,然后回答道:“我不想要大公司,只想好好拍戏。”
随后,她又把十年长约的事,大概了。
她十岁出演完第一部剧后,就被家里人做主,签了一家不大不的娱乐公司,一签就是十年长约。
那时候的合约刻薄至极,公司拿大头,成汐瑶等同于是给公司打工。
难听点,就是签了卖身契。
但就算是这样,她的那些亲戚们一直以为她们家应该很有钱,频繁来借钱。
这十年拍戏一点点攒下的积蓄,全都“借”了出去,归还之日遥遥无期。
如果她再签一个大公司的话,这样的烦恼会更加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