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开白野,元歌直接抱着电脑回房了。
看元歌跑的像兔子一样,不由得发出疑问:他真的不适合结婚吗?
刚刚元歌说的“赠与”,白野想着要不要考虑一下,如果全给元歌了,她会不会觉得自己没钱了,然后来养他?
可是他知道元歌有一点爱好,或者说是个小梦想,那就是成为首富,不过他感觉现在自己就这么点利用价值,如果真给她了,那她转眼把自己给甩了怎么办?
想了想,还是结婚以后全给她比较靠谱。
在房间里的元歌其实完全没心思看资料,她现在给庄岩心当助手,什么事都有庄岩心担着,她完全不用管。
把自己的广告词念好,然后在旁边偶尔搭一两句话。
白野最近时不时的就提结婚,自己刚二十,他们认识也就几个月。
热恋期都还没有过,结婚的话,感觉太早了。
“阿元,合同准备好了。”
白野在外面敲了敲门,元歌合上电脑去开门。
白野把合同递给元歌,元歌翻开大致看了看,“这是什么?兀可娱乐?”
合同上,房冉冉要签的公司,名叫兀可?
“这家公司岳父早就为你准备好了,之前叫文创文化娱乐,现在改名叫兀可,岳父说,你的元和歌,拆开来的字。”
元歌不忍的吐槽道:“还不如不改呢!”
这“兀可”,也太难听了点。
白野低头浅笑,为元忘曙解释道:“岳父不是也想加入你名字,难道叫二哥?还是儿歌?或者二欠?二可?”
被白野这么一说,元歌还是觉得,“兀可”好听一点,“就兀可,兀可好。”笔下文学b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