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新兵们竖着耳朵生怕听漏一个字,萧知玉饮一口酒,故作神秘的想了半,最后缓缓道:“忘了。”那样子,真是有够贱。
一帮新兵暗恼,纷纷喝骂这个老不长记性的老头子,却不知他是怕他们纠缠才推忘聊,她那时那番话的模样,他怎么会忘呢。
那一次一场恶战之后,她浑身是血,却难得放下一身凌厉的威势,面上浮现出不该在男人身上出现的柔,让他记忆深刻。她在先锋营待得久,看多了生生死死,让我知道战争有多么可憎,生命有多么脆弱,如果战争无可避免,那就让我来主导,希望每一场仗都不带血。多么美好的愿望,当时的他只是以为她年少真而已,自从知道她是女儿身后再回过头去想,才知她是把一个女子该有的温柔奉献给了残酷的战争,她像个男人一般守护着她的执念。
那是她片刻的温柔,是他独享的回忆。
一阵马蹄声从辕门处传来,将他拉回现实。带兵巡逻的萧知玉最先冲到辕门下,还没看清楚来人,一声戏谑便已入耳,不似记忆中的浑厚声桑,而是银铃般好听的女声,然话的语气仍是如出一辙,还是那般中气十足又气势凛然。
“萧老头子,还活着呢。”
“我还准备给大人再当十年的先锋,舍不得走呢。”萧知玉抬头,那人风姿尽落眼底,没有束她最爱的黑耀金甲,只是一件水墨长衫,浓重的色彩完全掩盖了她本来的柔情,那种专属于女儿家的温柔。
“那敢情好,那么这一仗可少不了你,给我露两手,那这先锋官就还是你的。”
萧知玉取了腰间酒壶一饮而尽,然后扔了酒葫芦,打了个手势,不一刻营中一声号角长音响起,所有兵将迅速集合,听候命令。
次日,先锋营已整装完毕,只等叶蓉儿一声令下,他们便可以大干一场。三年,自从她离开叶家军营已有整整三年,而时间却没有磨掉她的意志,她仍是战场上的勇者,他们的骄傲,再次听她号令,激动的同时他们更加无所畏惧,因为她是战神,不败的战神。
梅阔主力被困后薛子辰便下令在玉鼎建都,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将国都建立在边境城市的皇帝。
阳炎的重臣在叶南风的指引下纷纷弃了同云投往玉鼎,渐渐的在玉鼎形成了新的中央集权,不断有兵将倒戈投诚,梅阔千辛万苦聚集的势力在一点点的分崩离析。
叶蓉儿知道一场内战,打来打去,死的赡也都是阳炎的兵,三十年前的内战不能再次上演,也许她做不到兵不血刃,但至少她尽力了,将伤亡减至最低。她之所以要拖这么久,就是要在战争进入到白热化时,在所有人将注意力集中在阳炎西北时,她带兵避开主力视线,直取同云,擒贼先擒王。
先锋营一共有三万士兵,骁勇非常,在叶蓉儿的指挥下步步直逼同云,梅阔探得风声时已无兵力可调,于是向阳炎东南方的蛮夷之邦借兵,哪知外族惧怕薛子辰震慑下的威势,想当初苗疆犯上之兵全部坑杀这样血淋淋的先例,让他们望而生惧,哪敢出兵,全都老实的安守本分不敢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