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趁宋现哲不注意,打量着他,他额头上已有三道皱纹,在不皱眉头时,皱纹也横在额头上,脸常年打理过,虽然已有松弛褶皱迹象,但还算光滑,头发虽然绾着,依然看得出他头发稀疏,中间还间杂着数根白发,他眼睛里有长年累月发号施令,做重大决策留下的威严和坚毅,此刻也隐藏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惋惜和哀思,这样的神态使他看起来不像一个四十二岁的中年人,倒像个为情所困的少年。她印象中的中年男人是像她爹一样,皱纹、白发、严肃、既无悲也无喜,她觉得眼前这个被人奉作神明的男人,并不是那样冷酷无情,俯瞰众生,他也有悲喜的一面,亲切的一面。可她依然没有说话。
第二道菜是,酿豆腐。六片金黄的豆腐下,流淌着浓浓的金色汤汁,豆腐上撒着七八片青翠的葱花,被水纹玉长碟一衬,就像飘在湖面的六顶金黄渔舟,使人不忍下箸。
万书看得发呆。
宋现哲忙问,“怎么了,不喜欢?”
万书抿着嘴,摇了摇头,她伸箸去夹,可是豆腐实在太嫩,她刚抬起筷子,豆腐掉到汤汁里,溅了出来,落到桌子上,万书窘迫地脸又通红。
“真是天意。”宋现哲感叹一句。他见万书不明所以,只是大窘,便另夹了一块,送到万书碗里,把碎了的那块,夹到自己碗里,才说道,“酿豆腐虽然兴起于秀州,数十年前已传至舟城,做法虽略有不同,但都一样鲜嫩多汁,稍一用力,一夹即断。刚才我见豆腐落入碗里,溅出汤汁,与二十年前你娘首次吃酿豆腐如出一辙,只不过你娘不像你这般淑慧,她那一次将汤汁直溅得桌上地上,甚至她和我二人衣服上,她凑得近,连脸上都满是汤汁。”
万书抿着嘴想笑,她实在想不到她娘也有如此可爱幼稚的时候。
李得福憋不住笑,只好以手掩嘴,假意咳了一声。
看到万书高兴,宋现哲更是高兴地不能自抑,又说道,“你娘很生气,赌气说这辈子再也不吃酿豆腐。可惜她很快就食言了,她看我吃得津津有味,便又吃了一小口,大呼好吃,她本不吃肉,却连同肉末,把剩下的几片酿豆腐吃了个干干净净,愣是后来几天还偷偷吃过两回。”
万书不禁神往,她想,也只有像她娘那样可爱灵动的女孩,才能使宋现哲和他爹这样雄才伟略的男子竞折腰。她看一眼宋现哲,看他眼里的笑意愈来愈浓,她相信宋现哲与她娘亲一定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快乐、单纯而且难忘的日子,而宋现哲对那一段日子所发生的事记忆犹新,如数家珍。她觉得自己与娘亲的距离又近了一些,可她不知道,她与宋现哲的距离也跟着缩短了一点,万书开始对江湖传言产生了怀疑,她说,“外面有许多关于你的传言,都是因我娘而起吗?”
第三道菜上来了,是粉丝蒜蓉蒸扇贝,正热腾腾地散发着白雾,油煎的蒜蓉和青葱香气扑鼻。扇贝肉洁白如玉,粉丝绕着白玉一圈又一圈,缠缠绵绵,连贝壳都不像沙海里生长的,而像是琼水瑶池里养成的。
宋现哲示意万书试一个,这个菜万书是第一次见到,不太认得,猜想舟城临海,可能是海产之一。囿于适才的窘迫,她不敢用筷子夹,便用手去托扇贝壳。
宋现哲忙按住她的手,万书忙把手缩了回去,宋现哲轻柔地说,“小心烫。”然后选了一只最大的扇贝,捏住边缘,又用筷子托起,小心翼翼地放在万书盘子里,道,“快尝尝。这个菜是你娘最爱的菜肴之一,在商族十天,她至少吃过五次,最多一次一连吃了九个。”
万书把扇贝肉摘下来,轻咬一小口,首先就感觉到香,再又感到扇贝肉柔软润滑,伴着香汁,再嚼几口,方能发觉嫩扇贝的甜味。她又嚼了几口,咽了下去,只觉意犹未尽,满口清香,口舌生津如涌,恨不得再咬一口,此时宋现哲说话了,她不得不先忍一忍。
宋现哲道,“像你那样吃扇贝,最多得其美味十之其一,可见你娘的吃法,更值得提倡。”说完,他夹起一整块扇贝肉放在嘴里,大嚼起来,瞧他模样,好似一辈子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食物一样。他咽下去后,又把粉丝放在贝壳里搅拌,使它蘸满蒜蓉香汁,也嚼着咽下去,还长长地“嗯”了一声,然后才让万书依样尝试。
万书和李得福看得都留口水。
万书想,这道菜曾是娘亲最爱的菜,而且还有她独特的吃法,她便想一试,虽有违端庄贤淑的形象,也顾不得了。厢房里就只宋现哲和李得福二人,宋现哲自己已先打破威严形象,李得福也不会向外人透露,试一试又何妨。
她把整个扇贝放进嘴里,慢慢地嚼起来,一下子只觉得口中挤满了食物,她不得不把腮帮子微鼓起来,这样更显得形象全无,但已经管不了许多,总不能再吐出来。咬第一口,扇贝肉好似忽然炸开,香汁从她嘴角流出来,各种各样混杂的美味在味蕾上交织,此起彼伏,时而强烈,时而柔和。她一边嚼,一边抹去嘴角的香汁,她看着一手的香汁,又看着满面微笑的宋现哲,不知为何,她忽然笑了,她笑得很开心。
她一辈子也没有在这样狼狈的情况下笑过,也从来没有感到如此痛快过,此时的她,明明很狼狈,可她不用想究竟有多狼狈,再狼狈又怎么样,此时此刻,她不用顾忌形象,她好像突破了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她又哭了出来,也许并没有哭,只是悲从中来,她想起来当她六岁时,她爹把她从白云寺领出来,送给她那串项链,告诉她那是她娘留给她的时候,她高兴过,她知道她娘心里有她;她还记得当那个裁缝店的老掌柜告诉她,她身上的衣服是锦绣坊的霓裳羽衣时,她也高兴过,她知道他爹心里有他。
以前的高兴,只是高兴,她应该高兴。可现在却不同,在她狼狈地不应该高兴时,在一个她之前素不相识甚至还心有余恨的人面前,她却笑了出来,她自己都无法理解此时为何会笑,她瞟了一眼宋现哲,又把笑收回去,正襟危坐着。
宋现哲也挪动一下,正襟危坐着。他说,“如果今天吃的扇贝是你人生中的第一次,而且你很喜欢,那我敢说,以后你再也找不到比今天更好吃的扇贝了。甚至永远不要尝试去寻找另一份一模一样的扇贝。”
他似乎回答了万书的上一个提问。
万书沉思着没有说话。
李得福不得不折服,宋现哲真是沉得住气,隔了这么久才回答万书的问题,答得还模棱两可,从一份菜里也能讲出大道理,他见万书没有说话,若有所思,也许她也被折服了。
第四道菜是,板栗炖鸡汤。第一眼看去,也就是一个黑瓷镶银罐子里,盛着半罐子清汤寡水,和小半只切成小块的银白色嫩鸡。与前三道菜想比,色香味俱逊色不少。
可就是这个最不起眼的菜,宋现哲却格外重视。他先让章姨取两杯温茶,给两人漱口,撤去漱口水后,他又让章姨特地去取两个琉璃碗。他在瓷罐里搅拌三下,才看到沉在罐底的金黄板栗和姜漂浮上来,瞬间使汤增色不少。他用汤勺拨开姜片,替万书捞了四颗板栗和一块不带骨的鸡肉放在琉璃碗里,又吹了几下,放入调羹,双手举着放在万书手边,他才说道,“这个板栗炖鸡汤,做法其实倒平常,其特殊之处,在于食材。厘国盛产板栗,且历史悠久,但若论香甜糯腻,魁州筒县板栗首屈一指,它曾隶属于农族果属一千多年,如今已被商族购得,我们今天吃的这几颗板栗正是筒县首批板栗。而这鸡肉更有讲究,乃是创州楚郡汉阳县桥山所产,桥山也曾隶属农族,现已归商族所有,此鸡名为白银山鸡,整个桥山即为山鸡放养之所,每年仅出产两千只,它通体银白,食稻谷,饮山泉,因此肉质异常甘甜鲜嫩酥软。这清汤,则是以玖天县新屋村之百年灵泉,与筒县板栗和白银山鸡熬半个时辰所得。你尝尝看如何?”
李得福听他说那什么鸡产自创州楚郡汉阳县桥山,忽然想起第一次遇到万书,就在汉阳县飞鸟林,想必离桥山不远。既然桥山已属商族势力范围之内,那万书被劫,莫非是宋现哲有意安排?而他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想逼迫黄士章夫妇使万书就范?他看了一眼万书,她似乎若无其事,完全把汉阳县三个字抛诸脑后。
万书喝下一调羹汤,抿了一口回味着,她朝宋现哲看了一眼,微微地笑了。虽然笑得并不明显,并不灿烂,但还是笑了,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何会笑,脸上就是这样自然而然地浮出笑容。
宋现哲很认真、很柔情地看着万书,他说,“小书,我可以这样叫你吗?我适才说了那么多话,都只在说汤,不知你是否留意到,里面没有一个字关于你娘。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娘已经去世,她是我心里最美好的回忆。但你是你,我给你的一切,一定都会是更好的,全新的。”
万书愣住了。她把碗筷放下,一句话没说,走了出去。
李得福也马上跟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