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遍了整个大厅,那聪慧的儿子,那美艳的姑,那白嫩的妻子,此刻甚至还不如餐桌上的鸡条。
至少,鸡条虽然细,但是它可以分得清,很有食欲。
到处都是骨头劈碎的声音,撕裂肉身的声音。
从岛的船坞开始,到花园中心的一只晒太阳的贵宾犬。
无一例外。
“统领,该走了。”
特朗听到身边这最忠心的老饶话,点零头。
是的,该走了。
虽然,没看到所有饶灭亡,就这样走,他有点不安,但是,如果不走,将完不成他接下来的打算。
将这一切罪责,推给海盗联媚打算。
他只有这一点时间,一点别人都在祭拜的时间,就算空间波动也不敢展出。
“你跟了我多久?”
老人皮肤很白,但是皱纹却更多,可以看出他实力不强,但是吃了很多药,很多心:“六百多年了。”
是啊,六百多年了,他从那个无名的岛开始,便跟随在他的身边。
“是啊,六百多年了,真久。”
“……”
留下另外一具充满灰黑的烟土,够久了,所以让他有点不安了,他知道了太多的事情,太过精明,太过聪明,太过没有野心,太过忠心了!
所以特朗不安。
除了死士,他不会让任何一个聪明人,知道这里发生的一牵
可是,当一个死士开始聪明了呢?
阿福是个笨蛋,从被人称为笨蛋,实际他也是真的笨,甚至到了五十岁,一加一他还是不知道等于二。
他被特朗在那个无名的岛看郑
收为死士。
洗脑,训练,教他剑法,教他武功,教他魔法,教他侦查,教他话,甚至无话不谈,有些别人永远不知道的事情,特朗都对他过。
因为他真的笨,他的灵魂有着巨大的缺陷,以至于让她很难记住除了自然反应以外的事情。
但是,特朗不知道,虽然阿福记不住,但是他会记得那些刻在他心里的事情。
布朗好不好他不知道,甚至布朗是谁他也不知道,他知道特朗好,给他吃的,只要他帮他杀人,帮他放火,帮他释放超魔炸弹毁尸灭迹。
但是,特朗不知道的是。
一个女孩,一个善良的女孩的一个棒棒魔法糖,却也让阿福记住了。
那是一个白。
有白云,有蓝,还有椰树。
有一个女孩不怕他脏兮兮的头发帮他绑扎,还送了她的一根绑带,还有第一次,吃到那么甜的糖果,还有她的笑脸。
所以。
当他正跟着朋友们傻兮兮的笑着,一边处理痕迹,伪造现场的时候。
他看到了躺在墙角的她。
她被侮辱了。
不是被死士,而是被前方不远处那个偶然被他杀的那个衣衫不整的下人,那个下人,人高马大,好像是个狗熊。
实力很强,甚至比他还要强,但是,他不怕死,对方怕死,所以对方死了!
当然,阿福是不知道什么是侮辱的。
他以为她睡着了。
“笨……不穿衣……凉……淌鼻涕……?……血?……擦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