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程进入周后,发热渐退,其他症状与体征减轻乃至消失。
肺部炎症改变的吸收和恢复则较为缓慢,体温正常后仍需2周左右才能完全吸收恢复正常。
轻型患者临床症状轻。重症患者病情重,易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儿童患者的病情似较成人轻。
有少数患者不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尤其是有近期手术史或有基础疾病的患者。
中国卫生部2003年5月颁布的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诊断标准:
1、诊断依据
1流行病学资料
与发病者有密切接触史或属受传染的群体发病者之一,或有明确传染他人的证据。
发病前2周内曾到过或居住于报告有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患者并出现继发感染疫情的区域。
2症状与体征: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体温一般高于38,偶有畏寒可伴有头痛、关节酸痛、肌肉酸痛、乏力、腹泻常无上呼吸道卡他症状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可有胸闷,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肺部体征不明显,部分患者可闻及少许湿啰音,或有肺实变体征。有少数患者不以发热为首发症状。
3实验室检查:外周血白细胞计数一般不升高或降低常有淋巴细胞数减少。
4胸部线检查:肺部有不同程度的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呈网状改变,部分患者进展迅速,呈大片状阴影常为多叶或双侧改变,阴影吸收消散较慢肺部阴影与症状体征可不一致。
若检查结果阴性,12天后应予复查。
5抗菌药物治疗无明显效果。
2、诊断标准
1疑似诊断病例:符合上述诊断依据1条,或4条,或4条。
2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上述124条及以上,或24条,或2245条。
3医学观察病例符合上述2条。
4重症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符合下述标准中的一条即可诊断为重症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呼吸困难,呼吸频率30次分钟低氧血症,在吸氧35in条件下,动脉血氧分压0270g,或动脉血氧饱和度p0293或已可诊断为急性肺损伤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多叶病变且病变范围超过13或线胸片显示48h内病灶进展50休克或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具有严重基础疾病,或合并其他感染性疾病,或年龄50岁。
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的诊断必须排除其他可以解释患者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经过的疾病。临床上要注意排除上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细菌性或真菌性肺炎、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合并肺部感染、军团菌病、肺结核、流行性出血热、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疾病、肺嗜酸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等呼吸系统疾患。
治疗:
1、一般治疗
1卧床休息。
2避免剧烈咳嗽,咳嗽剧烈者给予镇咳咳痰者给予祛痰药。
3发热超过385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儿童忌用阿司匹林,因可能引起eye综合征或给予冰敷、酒精擦浴等物理降温。
4有心、肝、肾等器官功能损害,应该做相应的处理。
2、氧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