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监管失范、查处不力、违规成本过低是主要原因。
从以往情况看,对“吃空饷”行为查处重视不够,处理也往往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些所谓严厉惩处不过是党内处分、收缴所得等,这种“保护性”问责难以起到震慑“后来者”的作用,容易导致“屡禁不止、屡治屡冒”。
3、允许停薪留职催生吃空饷
中国曾经一度允许官员停薪留职,可以下海经商,并保留几年的工资待遇,之后再跟他脱钩。
从这开始,就出现了“吃空饷”现象。
一些上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往往喜欢从下级借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仍然由原单位发放,这在客观上为‘吃空饷’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中国县乡两级对领导干部的年龄要求过于呆板,往往领导干部刚过50岁就要从第一线退下来,退到二线实际等于可以不上班了,但所有工资福利仍然按照在职对待。
这也给‘吃空饷’留下了余地。
为什么“吃空饷”现象会在全国普遍存在?
主要原因是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编制不透明,对人事和财务状况的监管不力。
从群众的角度看,对于那些光拿钱不做事的干部自然是气愤万分,而对于政府的形象则更是损害极大;从干部的角度看,吃空饷的干部会让其他正常上班工作的干部心中不平衡,从而工作效率、积极性等都会大幅度降低;从政府的层面看,这不仅仅会让国家的钱白白流失,更是作风建设的大漏洞。
表现形式
从一些地方开展清理和纪检部门调研掌握的情况看,“吃空饷”者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长期不上班,仍足额领取工资;
二、有的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
三、有的已亡故多年,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或离退休费和补助;
四、有的不符合条件,仍继续领取遗属困难补助;
五、有的单位对在编职工经商或亡故后,故意隐瞒不报,仍向财政部门领取工资及办公经费归单位所有;
六、有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司法处理后,工资待遇并没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的已调整工作单位,但由于原单位工资金额相对较高,故工资关系长期不转;
八、有的用少量工资聘用其他人顶岗,而自己兼职从事其他工作获取双份报酬;
九、一些人根本没有编制、人事关系和档案,却领着全额财政工资;
十、有的人长期不上班、自愿申请停发工资或已被单位报经财政部门停发工资,但仍占用单位编制。
存在形式、原因
1、这主要是在能够向上级要求拨付工资的单位中出现。比如教师。
有的教师,想去做生意,又不想丢掉教师的饭碗,于是给单位的领导许以好处。
单位的领导便默许他离岗,上级发的工资照常来到单位。
教师本人照样领工资,只是不上班。
在上级来检查时,单位领导给想方设法瞒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