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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出乎意料

刘浩南脑子一转,就想明白了花姐的打算。

花姐应该跟王德胜不同,她是在正规的经纪公司就职的,她的工作性质类似于星探。

就是发觉条件好有潜力的新人,以低廉的条件签下来,但合约时间会很长。

然后公司会安排培训,其中确实有潜力的,公司也不会压制,会实实在在的按部就班的培养。

然后等你确实有了资本以后,公司会安排艺人上一些戏,这些戏未必是对艺人有什么帮助的。

但一定可以替公司赚钱,也可能是替艺人接一些档次低的商演,或者是低端的广告。

这些项目的选择权是在公司,艺人就只能是按照公司的计划执行,不能违背,否则就是违约。

而违约金的巨大数目,会高的让签约艺人怀疑人生,可如果艺人有实力出违约金想跳槽,公司也不会不放人。

甚至各个经纪人公司还有艺人转让这样的内部流传,就类似国外各大球员俱乐部的转会。

这是很多经纪公司的通行做法,业内叫做广撒网,也是大部分经纪公司的盈利模式。

大鱼小鱼一网打尽,反正签的是初级艺人合约,代价低廉的很。

一百个签约艺人里能出一个有潜力的,经纪公司就赚翻了。

其他的九十九个艺人,会在合同期内被经济公司压榨成人干。

但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来说,他们的做法是完全合法的,就是有些缺德。

因为签合同的时候,签约双方都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合同虽然苛刻但不违法。

他只是在特定的时间跟场合,利用了年轻人急于求成的心态以及不知情,完成了合同的签订。

这就是所谓的合同陷阱,就好像一个乡镇大妈去银行去存钱。

不知道是不是银行工作人员的人员,让大妈随便签了几个字。

然后大妈一生的存款就变成了理财产品。

吃亏以后拿着合同去打官司,大妈却不可能赢,而银行也没有任何的责任。

因为签合同的时候,谁也不能保证这理财产品就一定亏,赚钱的概率还是有的。

这样的事情,在刘浩南的邻居中发生了有不少例,最后吃亏的无一例外只能认倒霉。

刘浩南心里苦笑着,如今的他不缺钱,梦想也不是做演员,如果换一个环境,

就算是几个月以前,他会上套吗?很可能会的。

为什么周边的吃瓜群众,会那样羡慕的眼神看着他?

甚至连本来是花姐的托都感觉惊讶?

甚至一直很好心提醒刘浩南,装咳嗽的好心人,知道花姐提供的是级合约都沉默了?

还不是因为他们觉得,即便知道这是一个陷阱,可依然有很大的吸引力吗?

尤其是那个明明是吃瓜的群众,最后也忍不住劝他赶紧答应。

而且他最后的那句,“公司不会白养着你,给你基本待遇,”已经说明他很清楚花姐的套路。

可他依然劝自己赶快答应。

因为在他的眼中,这已经是一个相对好的出路了。

就算没什么潜力,也能借助公司的东风,有限度的出名。

完成层次上的上升,改变自己的未来,这样出身于社会底层,却想要华丽转身的人不在少数。

刘浩南的心情有些沉重,这里的人都是想改变自己的命运,才愿意拼搏一把的。

群演的上升通道很窄,甚至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还难。

大部分的群演,最后只能失落的回到原本的生活轨迹上去。

因为群演的待遇实在很低,一天一百块钱,还不能保证每天都有。

还要负担自己的住宿饮食,甚至为了多上戏,时不时的还要给群头,或者剧组的一些小杂鱼意思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