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叫我先生,叫奥斯卡就好。”
刚刚在交流中霍格才知道,这位就是小店的第四代传人,布尔的大儿子,奥斯卡,跟着父亲已经在店里干了十年。
等马车远去,布尔才叹道。
“如非亲眼所见,我很难相信有这样的天才,书写得好,居然对服饰也有独到的讲解,简直领先我们一个时代。”
其他师傅一个个秒变点头机,纷纷答道。
“对!对!对!”
回到警察宿舍,霍格换好衣服,提前半小时,就在大厅处等候汉斯。
来往的警官,看到他那一身,就没有不行注目礼的。
不过碍于霍格入职时间太短,但名头又太大,没人敢贸然上去搭讪,只是微笑点头示意。
让他们心情舒畅的是,每一个人霍格都用更灿烂的笑意给予回应,所有人都觉得自己受到了尊敬。
时间一到,一辆马车准时出现。
霍格立刻齐声,整装大步迎了过去。
从驭者位置下来一名警员,打开车门,汉斯探头正好看到了霍格。
饶是他见多识广,此时对方的风姿也让他忍不住赞一句。
“好一个棒小伙!”
完全不同于当下设计的服装,没有那些臃肿的双排扣,硬挺的大翻领。
一身白色西服,简洁利落,将霍格挺拔的身姿完全勾勒出来。
配上对方的金发还有那湛蓝的双眼。
汉斯只能表示还好不是去参加舞会,要不然这小子得迷死多少贵族小姐。
等霍格上车。
汉斯还补充道。
“你今天很不错,我很满意。”
上午会面着重叮嘱的那句,本意是想霍格收拾整齐点,今天要见的人物,在军中时,就以注重军纪军仪闻名,想给对方留下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就得像现在的霍格一样。
可以说这小子超额完成自己的任务。
夜晚的新堡,无愧于自己世界之都的名声,街上的路灯开始一盏盏亮起,独属于新堡的夜生活,也开始了。
金鹿角餐馆。
隔老远,霍格就看到被灯光照射的店名,在这个年代,它竟然奢侈用连贯的电灯,组成灯带,来装饰招牌。
“这是帝国顶级的餐厅,等会儿就按照你平时的习惯发挥就好。”
交代完,汉斯就领着霍格下车。
门口的迎宾老远就笑着迎了上来。
“很高兴见到您,汉斯警监,你定的包厢已经准备好,请跟我来。”
餐厅内部的装饰富丽堂皇,客人们光从服饰上就看得出,非富即贵。
其中不少人都和汉斯打招呼。
他也一一回应。
无一例外,所有人最后的话头,都会落在霍格身上。
这样一个光彩照人的年轻人,他们根本没法忽视。
现在的汉斯就像个带着功成名就晚辈出来的长辈一样,看似不经意,实则炫耀地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