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禄十年(1567)
七月底。
经过半个多月的拉锯谈判。
筒井家与北畠家终于达成和睦。
双方代表在大河内城交换和约。
筒井方代表是天海,口诵佛号,谈判犀利。
北畠方代表是木造具政,他不仅是“北畠四管领”之一,也是北畠具教的弟弟,过继到木造家继承了家主之位。
北畠具教还有一个季弟,目前在兴福寺出家,是东门院的院主。
而这个签署和约的地点大河内城,是北畠家刚刚迁居城到此。
因为北畠具教觉得雾山御所,距离筒井家实控的伊贺国太近,不再安全。
伊贺国南部的名张郡,出去就能到雾山御所脚底。
而此城位于领内腹部,又建在丘陵的北端,东有阪内川,北有矢津川,西侧和南侧有深谷,自是险要。
双方的和约,各自的家主早已花押签署,今日就是走个过场。
意为终结干戈,永续和平,特立此约:
第一条:和睦之谊
自此约缔结之日起,两家化干戈为玉帛,誓不相攻。
第二条:领地之议
北畠家将安浓津港及其附属町,永久让渡与筒井家管辖。
筒井家获得安浓津周边三村之管辖权。
筒井家承诺保全安浓津町民生计,不扰民生。
第三条:赔偿之约
北畠家需于两月之内支付:
黄金四百两
铁炮四十支
良弓三百张
粮米八千石
第四条:通商之权
筒井家商船可在北畠家辖下各港自由通商。
大湊港予以筒井家五年免税之权。
筒井家可在北畠领内设立三处商站。
第五条:联络之谊
北畠家遣一重臣为联络使,常驻筒井家,任期三年。
第六条:违约之责
若北畠家违背本约任一条款,经查证属实,筒井家可立即终止本约。
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维护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兴师问罪。
-----------------
-----------------
-----------------
就在和约缔结期间。
筒井家在中伊势也没有放松。
首先是施恩与民,安定秩序。
筒井顺庆颁布安堵令,公开承诺保障所有顺从筒井的豪族、地侍的原有领地,并宣布减免本年度的半数年贡。
此举极大地安抚了当地氏族,尤其是筒井家代管的关氏旧领。
如今关氏家主都是筒井顺庆的小姓了,能延续家名已经很不错了。
哪像隔壁的神户氏,断嗣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