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丽娜瞳孔微缩,并未慌乱。
她枪口微微右移,一个流畅的短点射,“嗒嗒!”冲在最前面的狼肩胛处爆开血花,惨嚎着摔倒在地。另一头狼则几乎同时扑到了近前!腥风扑面!
“咔嚓!”程砚之的霰弹枪及时怒吼!鹿弹喷出的霰弹幕如同一柄无形的重锤,狠狠地轰在这头狼的侧腹!
狼的扑击动作被打得变形扭曲,整个身体像个破口袋一样被掀飞出去,滚在雪地上抽搐哀鸣,再也爬不起来。
第一波试探性进攻被击退!
那头最大的头狼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更多的幽绿狼眼在林深处闪烁。渡鸦的叫声更加焦躁兴奋。
空地上弥漫着硝烟与血的腥甜味道,混合着野兽痛苦的喘息,危机不仅没有解除,反而像一张不断收紧的网!
弹匣在迅速变空。
“节约子弹!”程砚之低吼着,霰弹枪的枪口喷着白烟,眼神扫视全场,寻找着头狼的位置。
他知道狼群不会就此放弃,那只头狼才是最狡猾最危险的。他的手摸向腰间的备用子弹,打算抽个空隙装填。
这也是没有自动步枪,若是有全自动的,来多少杀多少。
但是,自动步枪是禁止售卖的。在枪械店也买不到。
哪怕在大漂亮国,也是一样,最多买个半自动,跟阿丽娜和尤利娅的AKS差不多。而且弹匣还限容量。
阿丽娜和尤利娅的呼吸也开始有些急促,脸颊在寒风中显得格外苍白。
就在头狼似乎即将发出总攻信号,更多的阴影在林间移动,三人神经紧绷到极限的刹那——
“吼——!嗷呜!!!”
山林外面,程砚之他们来时的方向,传来一声雄浑悠长、非狼非犬的独特呼哨!
紧接着,是如同闷雷滚过的、由远及近的犬吠咆哮声!
林间的狼嚎瞬间变得迟疑惊惧。
一头藏在暗中的猞猁身影一晃,彻底消失。一头鬼鬼祟祟,很狡猾,躲在远方的狐狸也悄然离去,不留痕迹。
树梢上的乌鸦们也似乎感应到更强大的气场,“轰”的一声,化作黑云远去。
帕维尔那极具穿透力的大嗓门在林中炸响:“阿丽娜!尤利娅!小程!我们来了!”
十来个人,十来条枪,二十条雪橇犬,援军来了!
人虽然不多,但是声势却搞得极为浩大,给人一种千军万马的感觉。
程砚之、阿丽娜和尤利娅顿时松了一口气。
野兽们最后的勇气彻底瓦解。
伴随着几声不甘的呜咽,剩下的几头狼和隐藏的一些食肉动物,彻底隐入密林深处,只留下雪地上几滩新染的血。
酋长大叔乌鲁坎连雪板都顾不上卸,几步就冲到驼鹿尸体前。
看着眼前这头如山丘般倒下的巨兽,他张大了嘴巴,倒抽了一口凉气,厚实的手掌“砰”地一下重重拍在冰冷粗糙的鹿皮上:“萨满神庇佑!好大的家伙!这怕不是驼鹿王!比上次帕维尔猎那头还要强壮一些,要重个一两百公斤!”
其他人也都纷纷上前来,抚摸这头庞然大物。
尤其是,只有三个枪口,其中一枪还打在眼睛上,整张皮子的完整性,要远远强于上次部落狩猎的那一头。
不难想象,光是这张完整的驼鹿皮,就能卖不少钱。绝对比上次那张贵!上次那种,弹孔太多了。
大家惊叹程砚之的枪法,充满了震撼。
尤其是,尤利娅叽叽喳喳跟大家讲述了程砚之如何英雄,隔着八百米开外,三枪毙敌!
一枪眼睛,一枪脖子,一枪胸口!用的还是莫辛纳甘!
之前,大家对程砚之买这杆莫辛纳甘M1944还颇有些不以为然,觉得老古董能顶什么用,结果,居然创造了如此辉煌的战绩。
要知道,这可是一杆苏联时代的,足足封存了七八十年的老枪,没想到,配上八倍镜,如此威风!
当然,再好的枪也要人来使用。关键还是射手。射手不行,再好的枪也发挥不出应有的威力。
程砚之这绝对属于超常发挥了。
“隔着八百米,那就是说,即便射不中,也不会受到驼鹿的攻击。相当安全。”
八百米,就算驼鹿发疯冲过来,程砚之他们也早就不知道开了多少枪了。驼鹿体型这么大,如果抛开要害不谈,随便射都能射中。
“厉害,厉害!”
“小程哥,你这是雪原之神附体了吧?”
大家纷纷夸赞,程砚之谦虚几句,说道:“主要是这个倍镜好。嗯,中国制造。”
顺便给祖国的制造业打了波广告。
大家都非常高兴,酋长大叔大手一挥:“大家都别愣着了,赶紧拍照,拍完之后我们把驼鹿初步分解一下,搬上雪橇,然后回家!”
之所以要初步分解,是因为这头驼鹿太大了,整个搬上雪橇一来搬不动,二来林子里有树木,体积太大不好行走。
分解之后就方便许多。
于是,大家就纷纷上前拍照,与这头巨大的猎物合影留念。
尤利娅的运动相机,还有三人的新款手机,这时候就派上了用场。
而程砚之、阿丽娜和尤利娅三人也一起坐在驼鹿的那对巨大的鹿角之间,拍了张合影,还将新款手机递给帕维尔,让其帮忙录制了一个小视频,作为素材。
帕维尔早就听说,程砚之给自己的两个亲妹妹买高端手机了,这时候见了,果然如此。暗暗咋舌,这未来妹夫对自己妹妹可真大方。
随后,众人齐心协力,一起给这头巨大的驼鹿剥皮,将皮子给非常完整地剥了下来,卷好,躯体也分解。
老格利高里指导大家,虽然雅库特刀小,可是,有老师傅指点,如同庖丁解牛,一些关节处,轻轻松松就卸开了,完全不用斧头砍骨头的。
驼鹿肉、巨大的鹿角、各部位的骨头,还有下水,都一一摆放在粗大的雪橇上,用绳索捆绑结实,随后,雪橇犬和大家一起拉动这沉重的“小山”踏上归途。
当然了,还有那几头死掉的雪狼、猞猁,也都不会放过。都是猎物啊,一起带回去。
回到部落,再一次,几乎所有的族人都出来围观了。
毕竟这么大的驼鹿,是难得的盛事。
程砚之也没有白让大家忙活,将驼鹿肉每家每户都分了一些,帮忙前去支援的给的更多一些。
鹿血也切割,用斧子砸碎,每家每户分了一些。
鹿血也是好东西,对人的身体有许多益处。
中医里面,一般说梅花鹿或马鹿,那是因为在古代,中国区域内,以梅花鹿和马鹿常见。驼鹿虽然有,但基本上在西域,而很多朝代,西域并没有被真正掌控。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喝鹿血的。反正,喝了感觉不舒服的,就不要喝。尤其是小孩和孕妇,严格禁忌。
雪原上的人们,虽然不懂中医,但这种浅显的道理,或者说经验,是不缺的。
骨架什么也都分出去了。
饶是如此,最后,属于程砚之的那份仍堆成了小山:上好驼鹿肉足有四百多公斤!凝固的驼鹿血也有三十多公斤!
除了驼鹿肉,还有之前那一头公驯鹿,由于只有公驯鹿只有一头,而且部落里各家各户都有豢养驯鹿,所以驯鹿就不分了,全部程砚之留下。
然后雪狼,也是大家帮着一起剥皮、取髓。程砚之只要了雪狼皮和公雪狼骨髓,其余的也都分了。
白鼬皮、猞猁皮,程砚之自然是留下。
程砚之刚刚扩建的冰窖再次塞得满满当当。还有不少放不下。
他用铁桶再次腌制了四十多公斤的鹿肉,打算继续做熏肉。
熏鹿肉的风味还是相当不错的,即便是夏天冰雪融化了,也能留着继续吃,不会变坏。
至于两支鹿鞭,自然是留下,打算拿来泡酒。他上次带的中药还多出许多,正好用上。
这两支鲜鹿鞭,都相当大。
驼鹿的鹿鞭将近九十公分长,根部直径七八厘米。而那头驯鹿的要稍微小一些,但是这头野生公驯鹿属于驯鹿中的大个子,因此也足有四十多公分长,直径三四厘米左右。
我去,这得泡多少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