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发生了什么?”林糯儿抬起头来,微微蹙眉,有些遗憾,刚才的美梦被中断了,才刚梦到哥哥要亲自己呢,正准备亲,要下嘴的时候却醒了。
太遗憾了。
这该死的意外!
程砚之望了前方一眼,也微微皱眉,说道:“有些不妙。估计是车子抛锚了。”
这冰天雪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白天又短暂,若是抛锚时间过长,被困在这荒野里,黑暗降临,那就糟糕了。
车子确实失去了动力,停在了雪原中央,一股焦糊味儿隐约弥漫开来。
“见鬼了!油管冻裂还是滤芯堵了?!”司机大叔暴躁地锤了下方向盘,车厢里顿时弥漫开不安的窃窃私语。
众人透过结了厚厚冰花的车窗,紧张地扫视着四周沉寂的森林边缘。荒野的威胁感在这一刻变得无比真切——谁也说不清雪丘后面会不会藏着一双幽绿的狼眼。
“我下去看看。”司机大叔穿上挂在椅背上的厚重老羊皮袄,一边咒骂着该死的鬼天气,一边拎着工具箱和一把保养得油光锃亮的双筒猎枪准备下去。
他环视车厢,吆喝一声,说道:“谁身手好点的,下来帮把手,顺便给望望风!这林子邪性,保不准窜出个什么玩意儿!”
这话一出,车厢里一片沉默,恐惧让众人低下头,或假装闭目养神,无人应答。刺骨的寒风从门缝里钻进来,发出尖锐的嘶鸣。
司机大叔不由有些愤怒和失望,现在大家同在一辆车上,好吧,虽然我是司机,可是,你们连帮把手都不愿意吗?这么多人?
“我来吧。”程砚之忍不住站了起来。
林糯儿顿时拉住他,很担忧,也很有些生气,毕竟,我家哥哥是病体呢,而车上不乏成年男子。再说,我们还是“老外”,在这边好歹是客人吧?出了事,要客人帮忙担担子?
你们不是战斗民族吗?就没个胆大心热的?
“没事儿的,放心。”程砚之轻轻拍了拍林糯儿的手,挣脱,然后,朝司机大叔走去。
“好样的!”司机大叔咧嘴一笑,将双管猎枪扔了过来。
程砚之伸手一抄,轻轻松松就丝滑接在了手中。
司机大叔竖了个大拇指,赞叹程砚之接得好,身手敏捷。
枪一入手,程砚之身上的气势顿时一变,摸了摸枪杆,赞道:“好枪!比我之前那杆霰弹枪却是强多了!”
他之前那杆枪,也就是普通猎枪,司机大叔这杆,光凭手感就知道贵得多。
“哈哈,这可是我的心爱之物,平时和老婆一样,概不外借的。”司机大叔开了个玩笑,就带着程砚之下了车。
林糯儿在后面看着,尽管担忧,但是心中也不禁升起一股傲娇和自豪感。哼,也就我砚之哥哥,才如此勇敢,是真英雄。车上其他的人,都土鸡瓦狗尔!胆小如鼠!
心中不禁更加喜欢程砚之。
其实,程砚之在国内,也是那种敢于见义勇为的。
林糯儿不由想起了一件往事,她并没有亲眼看见,但是听说了不止一次。
说的是程砚之读高中的时候,有一天晚自习课间时分,程砚之出去操场上透气,忽然,教学楼后方,有一前一后三个人冲了出来。跑得甚急。
跑在最前面的很显然是一个小偷,后面两人一边追,一边高声喊道:“前面的同学,快拦住他,他是小偷!”
那小偷横穿操场,如果没人拦截,估计会直接冲到校园的墙边,翻墙而出。这种小偷,社会上的黄毛,不说飞檐走壁,跑酷还是挺顺溜的。
当时操场上有好几拨人,三三两两,却没有人冲上去阻拦,有的人甚至还胆怯后退,故意躲到了树后面,只有程砚之深吸一口气,猛然冲了过去,弯腰,俯身,一个扫堂腿,将对方给绊倒了。
后面的两人追了过来,大家一起将其摁住,扭送保卫处。
学校还因此召开全校大会,表彰程砚之。
这件事情,在校园里流传了许久,至今还有程砚之勇绊小偷的英雄事迹。
林糯儿虽然隔了好几届,但当时就听亲哥哥说过,后来进入同一个高中就读,也听老师多次讲起过。
要不然,程砚之“男神”、“高中校草白月光”的形象可不是光靠一张脸就能撑得起来的。还有优秀的学习成绩,以及拦截小偷等诸多事迹支撑。
程砚之高考那一年,是全校第一。
林糯儿沉浸在回忆中,嘴角不由莞尔。
程砚之却是端着猎枪,守卫在司机大叔身旁,锐利的眼神跟雪鸮一样四处打量,扫描!
他唯一担心的是,这杆双管猎枪虽然威力强大,比他的七发霰弹枪还要猛一些,但是,一次只能装填两颗子弹。
也就是射出两发之后,就要重新装填。
如果偷袭者多,他单枪顾不过来。
“马上,马上,我马上就好!再坚持一会儿。”司机大叔也有些怵得慌,安慰程砚之的同时,也是在安慰自己。
他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可能程砚之身上的杀气太强了,林子里,几个低矮的雪丘后,其实是有几个灰影在蹿动的,但是,这些灰影并没有敢冲上来。
杀气这种东西,可能真的存在。
程砚之猎杀过许多头雪狼,还杀过庞大的棕熊,割喉放血开膛破肚敲骨取髓这种事也干得娴熟,一旦警戒起来,那种端枪的气势,迫人的眼神,真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
就好像经常收狗、屠狗的人,哪怕没有拿刀,空手往村里那么一走,平时再凶的狗也会吓得哆嗦,不敢狂吠。
车内,林糯儿将车窗打开了一条缝,紧张地观望外面那个在风雪中屹立的身影。寒风吹得他额前的发丝不断飘动,在旷野的衬托下显得有些孤独,但是,他却无比的坚定,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林糯儿不由攥紧了拳头,指甲都掐进了掌心,内心暗暗祈祷,千万别有野兽出现。
虽然她对程砚之有信心,但能不发生战斗最好:“砚之哥哥用的不是自己顺手的枪。”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格外漫长。
车厢里的寒气越来越重,不安的低语再次响起,有人开始小声抱怨。
就在焦虑弥漫开时,车底下传来司机大叔沙哑却响亮地一声:“好咧!他娘的,冻死老子了!走,上去试试!”
程砚之依旧手持着猎枪,保持着射击的姿势,战术掩护司机大叔后撤,直到两人都上了车,车门关上,他这才放下枪。
车子真的修好了,引擎重新发出沉闷有力的咆哮,白汽喷涌而出,车厢里爆发出劫后余生的低低欢呼。
“好样的,程!”司机大叔和程砚之拥抱了一下,表达了自己的感谢。
“大叔客气了,举手之劳。”程砚之将猎枪还给他,然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哥哥真厉害。”林糯儿甜甜一笑,继续抱住了他的胳膊,头还往他的肩膀上蹭了蹭。
程砚之谦虚一笑,也就由她了。
之后的旅程颠簸依旧,却顺利了许多。
当班车抵达雅库茨克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天早就黑了两个多小时了。这边下午两点左右就开始夜幕降临。
也就是说,光是路上,就花了“一天”。
倒不是说距离特别远,也就三四百公里的样子,但是雪地开不快,白天又短暂,半路还抛锚耽搁了一会儿。
唯一的优势就是路上车少,地势还算平坦,不怕追尾。
有时候开得快,感觉跟水上漂一样,幸亏那位司机大叔车技一流,路上还迫不得已玩了几把漂移,把大家给吓的。
不管怎样,有惊无险抵达了首府雅库茨克。
即便是最繁华的首府,才天黑两小时,也依然没有什么夜生活。
这边的人上班晚,下班也早,如果是政府单位,估计一天才工作三四个小时,这还包括中午吃饭的时间,估计这也是经济发达不起来的原因之一。
在国内,很多工厂可是24小时不间断生产,日以继夜,工人两班倒、三班倒,付出了不知道多少辛劳,才造就了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强国、全产业链的成就。
至于第一那个,靠着美元霸权收割全球,投机取巧,不提也罢。两国的GDP计算方式不一样,若是统一标准,谁第一还指不定呢。
再说,老美也羡慕我们全产业链。曾经,老美也是制造业第一强国,奈何后来资本想挣轻松钱,挣快钱,就玩金融去了,将制造业都分别转移了出去。
现在想要重新回流,却是没有那么简单就能实现的了。
程砚之和林糯儿乘坐出租车,抵达雅库茨克提前预定好的酒店,毕竟是首府,酒店选择余地比较多,程砚之现在有点小钱了,订的是一家四星级酒店,在这边还算不错的。
办理入住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多。
只是,这一次,仍旧只订了一间房,因为林糯儿说她一个人害怕,没办法,程砚之只好陪她。反正,在小镇的时候,两人就是住一间,也没发生啥,程砚之也无所谓。
女孩子都不介意,他介意什么。
这么多晚上,两人同处一室,而且夜晚还格外漫长,都没发生什么事,林糯儿这才相信,程砚之之前没有说谎。
也就是,没有推倒双胞胎。
毕竟,她还是有些自信的,自己好歹是江南软妹子,比北国的双胞胎绝对要软萌一些,更有吸引力一些,皮肤更白嫩,更细腻吧?
程砚之都没对她做什么,那肯定也没对双胞胎做什么。
其实,是她没有亲眼见过阿丽娜和尤利娅,如果亲眼见过,就不一定这么有信心了。
不管怎样,不管林糯儿美色如何,程砚之都守得住。
一夜无话。
毕竟是首府,四星级酒店暖气充足,林糯儿睡得十分安心。
程砚之夜晚起来,洗了两次冷水澡。身体燥热,有些受不了。
倒不是男女情愫,而是,他的病体本身就怕热。为了照顾林糯儿,他并没有将暖气关掉或调小。
翌日清晨,两人精神抖擞地出门。
还有一天时间,用于购物。
回家嘛,总不能空手,要给亲戚朋友们带一些伴手礼。尤其是程砚之的外公外婆,两位长辈颇为疼他,给长辈的礼物不能少。
在国内自然是可以买,但从这里带回去的,才能更显心意。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就是这个道理。
雅库茨克的白天虽然短暂,但是城市充满活力。
毕竟是首府,白天车多人多,比起荒僻的涅尔坎斯克小镇不可同日而语。
他们首先漫步中央市场。
这里是冰雪世界的饕餮盛宴:冰屋般的店铺里挂满鲜红的鹿肉、驯鹿肉,巨大的冰槽里冻着勒拿河特有的冷水鱼,闪着银光;成堆的野生白桦茸、冷冻蓝莓、金灿灿的鱼子酱罐摆放在摊位上。空气中混杂着浓郁的鱼腥、皮革、香料和烤肉的烟火气。
穿着厚实民族服饰的埃文基妇女大声吆喝着,熟练地用刀分割着冻得硬邦邦的肉块,刀锋与冰屑摩擦发出清脆的声响。
程砚之找了找,白桦茸是有很多卖的,但是,都是普通货,永霜灵芝自然是没有的。
如果有的话,他直接在这里购买一些,倒也算捡漏了。
“哇,这才叫肉啊!”林糯儿凑近一个挂着半扇驯鹿肉的摊子,好奇地用手指戳了戳厚实的冻肉,又赶紧缩回来,“好凉!”她对北国的一切都充满新鲜感,像个探宝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