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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小林书屋》

踩着一面一面沉睡的墙

沉睡的墙里曾经住着一家可爱的脸庞

彩色的容易

腻嚼不出味道

回忆的黑白停留在年少

像那些过时却经典的老故事片

又一次看到那座时钟

我就知道自己快到家了

大风卷走叶子

把灵魂丢给春天

这是我最终要归回的家乡

即使有再多践踏你的车辆

我想永远守着你我的家乡

却不知明天的船舶停靠在何方

最终我会回来安静的陪在你的身旁

那片土下将成为我永久不弃的地方】

林绿的歌声空灵澄澈,犹如天籁一般在整个书城响起。

说来也是奇怪,原本还闹哄哄,人来人往的书店,就在林绿歌声响起的一瞬间,竟然莫名其妙安静下来。

人们纷纷驻足,到处寻找这天籁的来源,有些人则干脆闭上眼,完全沉溺在这空灵的声音里。

那是一种头皮发麻,全身颤栗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是声音穿透了你的皮肤和骨骼,直接进入到你的灵魂里,而你的灵魂中似乎早就有了某种渴望,与之一一呼应。

这就是艺术,或者说艺术的价值,歌声表达出最真挚的情感,那是一种无比纯净的本真。我

听完歌不少人才发现,原来我们是如此渴望,渴望有这样一座完美的“家乡”。

那是天堂,是彼岸,是现实里永远也到不了的地方,但是通过林绿的歌声却可以。

尤其让苏晓不敢相信的是,只是其中一首歌,竟然就有这么高的质量。

平心而论,

这一首《家乡》虽然没有半个“爱”字,更是跟“情”字之类的完全不沾边,但是听来更是真挚,也更加真实。

那缓缓流淌着情绪萦绕在每个人周围,将之紧紧包裹,久久不能忘怀。

相比之下,那些港台来的情歌就要肤浅得多,这也是流行情歌最大的弊端,空洞乏味,谈不上意义,纯粹是为唱而唱。

那已经不是歌声,纯粹就是某种商业行为,苏晓一直是看不上的。

虽然她很年轻,但是因为审美却一直很高,她喜欢beyond和甲壳虫乐队,欣赏鲍勃迪伦,为皇后乐队感到惊叹。

因为这些人虽然都是音乐人,但是却通过音乐表达出对生命的领悟,传递出不一样的意义,达到令人仰望的高度,这才是苏晓认为音乐人该走的路。

但是眼下很显然,港台完全就踏上另一条路,什么四大天王三大天后的,

说来说去不就是你爱我我爱你的,一开始还好,可是时间长了谁不腻味?

这种肤浅和浮躁全世界都知道,除了港台自己人。

然而这一次苏晓却有了新的发现,一个崭新的名字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只是看了一遍她就记住了这个名字——林绿。

想到这里苏晓也不再犹豫,当即走过去对老板道,

“老板,这个磁带我要两盒,不,三盒~”

她想起了自己的好闺蜜,她们都是喜欢听歌的人,索性一口气买几盒回去。

要是换作平时肯定是不行的,以苏晓的习惯,她最多在书城里听一听,或者去其他同学那稍微蹭一蹭,真要自己掏钱的话,那是万万不能的。

这种类型在后世又有了个独特的称呼——白嫖党。

倒不是苏晓经济拮据习惯白嫖,而是她觉得以往的歌曲很少有值得自己花钱的。

她从来不在乎一张专辑贵不贵,就算它开出100块一张都可以,她在乎的问题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它到底值不值。

很明显,林绿这一张专辑很值。

尽管其他歌她都还没来得及听,但是这一首《家乡》就已经很值,哪怕磁带里其他歌都是凑数的垃圾,苏晓也认了。

听到她的话后,不料下一刻老板却摇摇头,

“没有了。”

“没有了?怎么会,明明刚才还有的啊!”

老板笑着道:“就在你刚才愣神的时候,我这里几十盘磁带都被卖光了,眼下就只剩下你手里那盒,你要不要?”

“要的!这肯定要的~”

苏晓回过神来,这才发现柜台这里一下子多了好多等待结账的人,这些人手里都拿着小林书屋的磁带,有些人还在问下一批货什么时候到。

趁着排队的功夫,苏晓这才看完所有曲目,除了以上的歌曲外,还有两首让她眼前一亮。

一首是《理想三旬》,另一首是《生如夏花》,尽管她都还没听,但已经能预感到这两首歌绝对不比家乡差。

很快苏晓付了钱,第一时间赶回宿舍,拿起磁带对姐妹道,

“都来!一起听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