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行家,有没有水平,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可也正因为如此,所有人再看向李子成的眼光全都充满了震惊。
这也太可怕了吧?
昨天才答应了艾尔顿·约翰,结果今天就拿出了完整的作品。
难道是早就做好的?
那也不应该呀。
他怎么就知道艾尔顿·约翰会向他求歌呢?
那么也就是说,李子成真的就在短短的一天之内,完成了一首质量上乘的音乐作品。
如果被李子成知道他们的想法,肯定会嗤之以鼻。
质量上乘的音乐作品?
你们是不是对《That’s why you go away》这首歌有什么误解?
这可是风靡全球的名曲。
虽然原曲是属于丹麦乐队迈克学摇滚的,但因为曲风相近,所以李子成决定拿来送给艾尔顿·约翰。
作为顶尖歌手,艾尔顿·约翰的巅峰时期是在七十年代,他的大部分经典名曲也是在那个时期诞生。
不过到八十年代以后,他也有一首代表之作。
那就是《dle in the Wind 1997》。
李子成没敢把这首歌弄出来。
不是这首歌不好。
而是戴安娜王妃还没死呢。
他要是敢弄出来,英国人不得全球追杀他呀。
说别的都没用,好歌一出,录音棚里的众人全都被折服了。迅速收起了轻慢之心,乖乖的配合他开始了录制。
于是第二天,大卫·法恩和艾尔顿·约翰等人就在录音棚里听到了完整的曲子。
“Oh my god!贝斯特,这真的是你只用一天时间就完成的作品吗?”
艾尔顿·约翰如同见鬼了一般,甚至想要扒开李子成的脑袋看看,这个家伙是不是人工智能?
他出道这么多年了,也见识过不少创作速度飞快的音乐人。
可不管是谁,速度再快,那也是随性创作。像这种命题作文,又是临时邀请,仅仅使用一天的时间就做到的人,实在是太夸张了。
“艾尔顿,如果可以的话,还请你快点儿走进里间。我的时间有限,忙完了你的作品还有其他人呢。”
说着,李子成拿起另一份谱子,递给了大卫·法恩。
“KISS乐队应该还没有走吧?请他们过来吧,接下来要弄他们的作品了。”
明明手里仅仅只是一张纸,但大卫·法恩的手还是禁不住的颤抖。
宝丽金公司究竟招纳了一个怎样的怪物啊?
KISS乐队来的很快。
当四个人浏览了李子成给他们创作的《Sweet Child O’Mine》之后,立刻对他顶礼膜拜起来。
枪炮玫瑰乐队的经典之作,显然折服了他们。
至于枪炮玫瑰乐队怎么办?
李子成就不管了。
谁给他钱,他就给谁好歌。
于是十天后,十组向李子成邀歌的歌手,全都十分满足的收到了作品。
而李子成带着一百多万美元的制作费,同样高兴万分的返回了美国。
可是关于他的传说,已经在欧美乐坛像风暴一样席卷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