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木箱里,装的有80支冲锋枪!
而这样专门用粉笔写上‘SMG’的大木箱,足足有10个!
那意味着,有足足800支冲锋枪,如果装备全师的话,10个人就可以有一人配一杆冲锋枪,甚至在主力步兵营,可做到一个步兵班配两杆冲锋枪。
这可以把57师在近战中的火力提高两倍有余!
当然了,800支冲锋枪里,有600支是造价极低的英国司登冲锋枪,只有200支是57师装备的汤姆逊冲锋枪。
司登冲锋枪在中国军中也有装备,其最大特点除了便宜,就是特么的便宜,尤其是还喜欢卡壳以及容易走火,导致很多士兵宁愿用步枪,也不愿意用这款冲锋枪。
“哈哈!这枪好,很好!”但陆军中将和陆军少将却对视一眼,放声大笑!
相对于200美刀一杆的汤姆逊冲锋枪,司登冲锋枪一杆进口价格不过区区十几美刀,而且使用冲压件焊接工艺,简陋的就像是把几块铁片焊接在一起,两者放一起,就是高富帅和流浪汉的气质对比。
可就是这个简陋的工业破烂,却拥有着500发每分的射速,以极低的后座力,使有效射程达到200米。
虽然实际战场上当射程超过100米,弹着点就散乱的犹如老太太刚睡醒的眼神,但那又怎样,短短3秒就能倾泻出20多发子弹的射速、足以让100米之内任何手持栓发步枪的敌人跪下叫爸爸。
它外表简陋,却足以干掉任何对它不怀好意的敌人,被誉为‘穷人的匕首’。
反观有着‘富人权杖’之名的汤姆逊冲锋枪,的确是二战中冲锋枪械中的佼佼者,其所使用.45ACP(11.43mm)手枪弹,单发伤害高,近距离穿透力强,甚至可击穿简易掩体;
高达700发每分的高射速,标配30发弹匣,扩容后可达50/100发弹鼓,火力持续性优异,适合压制集群目标。
随着太平洋战争爆发,中方从米国获得不少汤姆逊冲锋枪,对日军步兵造成大量伤害,日军对中方的汤姆逊冲锋枪可谓是又恨又怕。
而在未来的诺曼底登陆场上,米国空降兵正是凭借着手中的汤姆逊冲锋枪50发的弹鼓,压制住了日耳曼人孤独的碉堡。
可汤姆逊冲锋枪也有不小的缺憾,其空枪重4.9公斤,加100发弹鼓后超6公斤,携带笨重,不利于快速转移或攀爬,其枪身更是长达852毫米,在狭窄巷道转向不便,易被障碍物钩挂。
而司登冲锋枪改进型仅重3.27公斤,折叠枪托后长481毫米,可单手操作,适合钻窗、翻越废墟,其简洁的管状结构不易卡滞,士兵可贴身携带突入建筑。最令人诟病的简陋开膛待击设计看着是不美观,但散热快,可连续射击8-10个弹匣不烫手。
如果说司登是生存主义的图腾,在废墟中以铁片与铆钉铸造反抗火种,证明“简陋≠无用”;
那汤姆逊则是力量崇拜的缩影:从禁酒令黑金到诺曼底滩头,昂贵工艺成为精英阶层的暴力权杖。
二者共同书写二战最真实的矛盾——当司登的匕首刺向纳粹坦克时,汤姆逊的弹鼓正为自由奏响序曲,一穷一富,皆为胜利而战。
这是战争美学的对立与统一,但在常德城内两名中国将军眼中,此时的战场,简直就是为‘穷人的匕首’大杀四方量身打造的。
米国人或许觉得司登冲锋枪太过廉价,有点丢大漂亮帝国的脸面,特意为每支冲锋枪配备了8个专用弹匣,以及600发子弹,光是两种冲锋枪子弹就总计50万发。
另外一项最重要的物资,就是唐坚急需的米军专用的MKII手雷,总数达一万多枚,其中防御型MKII手雷10000枚,毒气型M6手雷500枚,M14铝热剂燃烧型手雷900枚,M15白磷手雷1000枚,MKI照明手雷400枚。
这些玩意儿别说普通中国官兵了,就连57师的这些高级军官们都没用过,更别说那些特种手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