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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明骨 鱼籽

卫淮笑笑,没有多说什么。

葛正宏在埃文基人乌力楞的事情,是早就已经猜想到的了,霍岔布的说辞,並没有出乎他的意料,之前撒谎,也只是为了留住三人帮忙。

至於鱼鱼肚是名药的事儿,卫淮也早已经听老葛说过。

等烟抽完,几人休息得差不多,霍岔布下水,用猎刀洞穿鲤鱼下頜,將手指粗的绳索穿过去,拴牢。

他跟董启元在岸上拖拽,卫淮和孟川则是就著那几根依然勾著鲤鱼脊背的细绳,划著名樺皮船,帮忙拖拉著往上游走。

直到回到窝棚,將鱼拖上岸,总算是完成了。

眼下这条鲤鱼,別说是卫淮,就连董启元也说是生平仅见,估摸著得有九百来斤的样子。

这么大的鱼,几人自然搬运不动,得让霍岔布去叫他的族人来帮忙。

“我之前听族长说,赫哲人以前捕捉鲤鱼的方法是用渔叉叉,就是我的这种铁製扁平的脱柄倒刺叉,叉裤带有铁环繫绳子,绳子的另一端系大概长四尺的木柄。

叉中鱼后,倒刺鉤牢鱼身,木柄和叉裤就自己分开了,就像浮漂一样浮在水面。

然后就通过浮在水面的叉柄,把握鲤鱼的行踪,然后用快马追逐拖著渔叉逃跑的鲤鱼,直到它没力气,被拖上岸。

只是,我们只有驯鹿,没有马匹,而且,这河岸边,也根本不適合马匹奔行,我是实在没招了。

还是你们厉害,居然想到用弓箭叉鱼,用樺皮船溜鱼,还用枪射鱼想到的法子,

比我听说的,还更有效。

这一次,肯定是我贏了,总算能把那姑娘娶回家——“

霍岔布兴奋地说著,孟川在一旁帮著解说,倒是又让卫淮听到了一个新奇的法子。

但他也知道,这法子能否成功,一切的机会都系在渔叉投掷的准头上。

若是拋得不准,连鲤鱼都叉不到,一切都是白搭卫淮只是笑笑:“你这样会不会有些胜之不武?”

孟川翻译过去后,霍岔布並没有气:“又没有说非要我自己动手捕到的才行,之前我们双方都是有帮手的———反正鱼我弄到了,不管用的是什么方法,都是我贏了。”

卫淮暗笑:为了娶个媳妇也真是拼啊。

他追问:“好列也辛苦一场,你负责拿锅的,今天不准备让我们尝尝这鱼?”

霍岔布说道:“其实,那种百来斤的小蝗鱼,確实很好吃,但这种八九百斤的鲤鱼,

肉腥气很重,並不太好吃,要好吃必须先下锅滚水焯水,去掉腥气,或者长时间燉才行。

不是我捨不得,主要是窝棚里的条件有限,又没什么作料,想吃的话,得回到乌力楞大锅燉煮。

反正你们要去乌力楞接葛正宏,放心,晚上肯定少不了好好招待你们一顿。

当然了,你们帮了我那么大的忙,我也不能白帮。

我前两天看到你们行囊里好像有棒槌,到时候,我每人送你们一支五匹叶棒槌酬谢。”

还有这种好事儿?

霍岔布的慷慨,让三人都有些意外。

卫淮转移了话题:“我以前听家里的大爷说,鲤鱼很珍贵,咋会说鱼肉不好吃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说蝗鱼珍贵,是因为鲤鱼的头骨是食物中的珍品,被叫做明骨,

它的头骨里边脆骨不少,吃的是口感。

我听老辈人说,这要是在古代,鲤鱼上好的脆骨,一斤就能卖三四两银子,和鱼翅、

肉翅差不多。

但其实,脆骨跟燕窝一样,本身並没有什么滋味,要加佐料烹製借味才行。

这就跟腥臭的熊掌,想要好吃得借味一样!”

霍岔布解释道:“鱼在我们这边,其实挺贵,也別觉著我送你们棒槌,我就吃亏了。这可是一条母鱼,腹部那么大,里边肯定有很多鱼籽,在这边,鲤鱼的鱼籽做成鱼子酱,可不是一般人能吃上的,比那几根棒槌还要值钱。

主要是这玩意儿,是江中之王,打渔人都想捕到大鲤鱼,但捕到大鲤鱼十分困难,就连最擅长捕鱼的赫哲人,也有很多人打了一辈子鱼,也没有捕到一条。

还是得好好谢谢你们。”

霍岔才展现出实诚的一面,倒让卫淮不由高看他一眼。

他忙著回乌儿楞叫人,先一步离开。

卫淮他们三人守在窝棚,得自己动手做吃食,收起霍岔才架在河里的掛子网,取了几条鱼回来烤制。

趁著孟川打理鱼肉的时候,卫淮和董启元到边的林子里转了一阵,弄回来一些蘑菇煮了汤。

有烤鱼有蘑菇汤,这一顿吃得舒坦。

直到下括日头有些偏西的时候,黑炭、馒头忽然吠叫起来。

卫淮他们三人警觉地各自提起猎枪,朝著瓷边的山岭观望一阵,渐渐地能听到铃鐺声了。

这是驯鹿常用的铃鐺。

知道是霍岔布领著人来搬鱼肉,三人才稍稍放鬆了些警惕。

赶看驯鹿同霍岔才一起来的,是几个妇女。

到了河岸边,简单打了招呼,几人七手八脚地开始动用斧头和猎刀,肢解那条鲤鱼。

脑袋被整个割下,据说是要带回去晾晒,製成干品,留到来年出售。

毛子这边的人並不喜欢吃鱼脆骨,其实兜兜转转,还是走水路流入国內,特別贵。

也是这一次,卫淮见到了鲤鱼的鱼籽,呈黄绿色,晶莹闪烁,是毛子这边顶级的东西。

那些肉被分割成一条条,用袋子装了给驯鹿驮著。

分割完毕瓷,一帮子人启程返回。

霍岔才来的时候,特意多带了三只驯鹿,成为卫淮他们三人的代步脚儿。

以前在塔河那边的山林里,孟川他们所在的乌儿楞也养著驯鹿,但並没有用来作为乘骑工具,更多的是为了收鹿胎、鹿茸、鹿鞭、鹿奶什么的,所以,卫淮並没有乘骑过,都是用矮马代步。

这次,算是第一次,倒是有一种新奇的体验。

临近天黑的时候,眾人回到霍岔才所在的乌儿楞。

这个乌儿楞的有十多户人锹,就坐落在谷底里的溪流边,儘管有不少猎手出猎没有归来,乌儿楞里依然有不少老人、女人和孩子,显得很热闹。

在其中一座撮罗子中,卫淮见到了趴在狗皮上养伤的葛正宏。

“淮哥,还真的是你!”

霍岔布回到乌儿楞叫人的时候,应该跟他说过卫淮等人的到来。现在这样一副惊奇的样子,他显然不太相信。

“活著就好!”

卫淮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他甚至都懒得去问葛正宏他们这些日子在山里都经歷了些什么,不是三岁小孩子,都是事十好几的人了,他不会不知道,贸然过江意味著什么。

自己的安危,要让那么多人记掛,只能说是没分寸。

相信他在这边被熊霸咬上一次,会是他一辈子的教训,等回去,也自有人会说道。

卫淮只是清楚地知道,只要把葛正宏带回去,也算是对老葛有了个交代。

至於另外那个赫哲族青年,他都懒得理会。

他只是匆匆地看了眼葛正宏的腿伤,就退出了撮罗子。

在乌儿楞前边的草地上,这些埃文基人,已经在著手准备篝火,並且开始架设铁锅开始燉煮带来的鱘鱼肉。

於他们而言,別说是弄到一条可乏不可求的鱼,哪怕是打到只香獐子,取到堪比黄减的麝香,都是一件值得祝的事情。

无疑,卫淮他们出了大儿气,自然是贵客,也当好好招待。

这一晚,三人算是好好吃了顿鲤鱼肉。

说实在的,卫淮並没有吃出有什么奇特,只觉得鱼皮跟猪皮差不多,肋骨跟牛肋差不多,只是能吃而已。

但这並不妨碍他开始寻思,若是能往食乐馆里也弄条大鱼送过去,说不定能吸引不少人,也能大赚一笔。

就眼下这时世,晚上已经开始下霜,棒槌是没法抬了,倒是可以琢磨一下捕鲤鱼的事情,只要抓到了,哪怕只是个让人好奇的头,也稳赚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