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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能硬得过枪子?

这头野猪王,至少有两米半那么长,站起来的身高,能到人胸口,身上的毛钢刷一样,有半数成了灰白色,脑袋上到处是厚实的褶皱,用脚一蹬,肉都能晃起来,偏偏又让人觉得硬邦邦的。

尤其是它身上散发出那一股子腥臊味,可比一般的大炮卵子要浓重得多。

孟川拔出猎刀,在野猪王的身上捅了几下,用力地划动刀子,发现它身上的肉,差不多能有大半作那么厚,皮子非常的硬,肌肉也相当的有韧性,那强度,

就不是一般的小野猪能比的。

他得出结论:“这简直就是个怪物!”

“也就只能说它是个怪物了,脑袋上挨了那么几枪才死,要换成別的,早死几次了!”

卫淮也不得不感嘆这野猪王的强悍。

“你说,这野猪王再长上些年,会不会成精啊?”

“川哥,你也信这些啊?”卫淮笑道:“猪始终是猪,再精又能怎样。”

“这大野猪要是弄回去,肯定能让不少人大吃一惊!”

“弄回去干啥?就这一大堆肉,咱们两个赶著爬犁就得专门运送一趟,关键是,你刚才用刀子捅过了,连刀都那么难割,想要煮熟也难。

再说了,就冲它身上这股子腥臊味,肉也绝对不好吃,三四百斤的都懒得要,何况是这一千多斤的。可没那閒工夫干这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咱们別了。回头去看看,还有些被野猪踩踏个半死的,去补刀子,早点了事儿。

好肉咱们弄走,不好的就给它集中扔在这里,咱们打餵子。那么大的血腥味,肯定能引来不少野物。”

“嗯吶!”

两人各自提了枪,朝著刚才野猪群衝来的方向找了过去,小点的没死透的野猪,直接用猎刀放血,大的还在挣扎的野猪,乾脆直接补枪。

一路寻过去,三四十斤的野猪弄到了十八只,这其中有一部分是被其余野猪给踩废的。

三百来斤的母野猪有三只,两百多斤的五头。

等到所有野猪都被搞定后,卫淮和孟川,合力將一头头野猪给拖到一起。

这时候,黑炭、馒头才从林子里钻出来。

刚才野猪群朝著两人藏身的位置衝过来的时候,几条猎狗见势头不对,一溜烟往林子里跑了。

一起跑掉的,还有卫淮的踏雪和孟川的枣红马。

没有著韁绳,就是为了让它们在危急的时候,有逃跑避险的能力。

等到把野猪给聚拢,卫淮和孟川这才寻著马匹留下的脚印,了大半个小时,將两匹马给找了回来。

那只老虎崽子,还好好地绑在踏雪背上,

隨后,两人也就没有再去它处,將这些野猪开膛破肚。

內臟用来餵狗,只取了猪肚。

其余的小野猪,也是直接剥皮,取四肢、肋骨肉和耳朵、舌头,其余的东西就扔在林子里,血液染红了一大片,血腥味和腥臊气味浓重得让人闻著都觉得非常难受。

另外,还专门割了些猪油和一些散肉带回去,猪油用来熬油点灯,而那些散肉则是熬一下,用来餵两匹马。

就这些东西,两人往对子房用马驮了一趟,又专门赶著雪爬犁过来一次,才將需要的东西全部送回对子房。

有上千斤的好肉。

哪怕按最低价拉去出售,也能有两三百块钱,再加上那只老虎崽子,今天一天下来的收入,至少也有两千块。

主要还是老虎崽子的皮毛和能用来泡酒的骨头值钱。

当然,老虎崽子的肉在卫淮看来不好吃,但架不住有的人就喜欢这种稀罕劲,还能有些药用价值,也能变成钱。

何况,卫淮现在有馆子,能將它们的价值翻几倍。

晚上煮著猪排骨手把肉的时候,卫淮想到今天野猪的异常,问孟川:“你说,將这一大群野猪惊动的,会是什么野物?”

孟川摇摇头:“不知道,肯定不是一般的小动物,有可能是狼群,也可能是豹子、黑瞎子之类!別是大爪子就行!”

看样子,孟川对大爪子已经有些怕了。

“山里边不会有多少大爪子,咱们在山里几年时间,也就碰到这么一只—“

不过也说不定,有可能是从毛子那边跑过来的。

要是真有,咱们得避著点儿。

这玩意儿阴戳戳的,什么时候窜出来都不知道。

可惜,今天的雪化得差不多了,不然,得好好跟一跟!”

“下午的时候,天气有些转阴,这些雪化不完,咱们明天一早再去看看,好好找一找,说不定就能看到!”

“那明天得赶早一些!”

一天下来,不是骑看马搜寻野物踪跡辛苦,也不是追老虎崽子辛苦,反而是拖那些野猪和剥皮取肉最累人也最耽搁时间。

两人吃饱,各自外出方便,回到对子房里,往土灶里添加了柴火,餵过马匹猪肉和一些豆饼、苞米后,把门关严实,各自裹著熊皮筒睡下。

谁知道,这一觉也让人睡不安稳。

在后半夜的时候,缩在门口的睡著的四条猎狗,鸣鸣地凶叫起来,將两人惊醒。

凑到窗子边,解开蒙在小窗口的麻袋,两人朝外面张望,没有月亮,外面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到,只隱约能听到林子里传来窒窒的声响,从几个地方传来。

卫淮细细分辨一下:“应该是青皮子,隔壁对子房里,堆了不少新鲜野猪肉,应该是被血肉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也不知道来得多不多!”

孟川多少有些担心:“咱们在对子房里没事,关键是怕狗和马遭殃。”

“也是”

卫淮想了想,转身將炕上的手电和掛在墙上的半自动取下来:“川哥,你用手电往林子里照,我来打—这送上门来的玩意儿,不打白不打,一张皮毛也是好几十块钱。”

孟川咧嘴笑出声来,他接过手电筒,打开后朝看小窗外面照射过去,就在对子房前边小河边的草甸子里,灯光一扫过去,零散看到四五处有绿光反射的光点,影影绰绰,如同鬼魅一般。

確实来的是青皮子,就那儿只青皮子的数量,“门口有四只猎狗守看,它们也不敢靠太近,隔著有七八十米的样子,被灯光一照,就远远地跑开。

卫淮也不心急,往土灶里添加了些柴火,就端枪站在小窗口侧边看著。

见被灯光一照,青皮子反而跑远,没法递枪,卫淮乾脆將孟川手中的手电接过来,找根绳子绑在窗架上,就照著那片草甸子。

静静地灯了好一会儿,又见有青皮子低著脑小跑著出现在灯光照射的那一片,不时朝看对子房这边张望。

那是一群个头不小的草原狠,卫淮大概看出来以后,看一只悄摸看靠近一些的青皮子,开了一枪。

只听得一声悲鸣,那只青皮子顿时栽倒在地,其余的青皮子一溜烟蹄进黑暗,不见了踪影。

四条猎狗也跟著了出去。

听声音出去老远,才折返回来。

见它们不叫了,卫淮也知道青皮子已经跑远,这才打著手电,提著枪到河边草地上看了一眼,那青皮子一枪打穿了脑袋,被孟川给拖了回来,是一只成年的,挺壮实的青皮子。

嫌弃这玩意儿身上跳蚤多,被孟川给扔进隔壁对子房里,只能明天再打理。

对子房里放了那些肉都能引来青皮子,不知道在野猪沟那边,又会引来些什么。

那是更多的血肉,更浓重的血腥味。

想到这些,两人都变得期待起来。

抓紧时间睡下,隔天早上早早地起床,简单弄了点吃食,检查好猎枪,给马匹餵了些苞米,两人骑上马,领著猎狗就赶了过去。

果然,等靠近投餵子的那片林子,两人下马靠近一些,就听到猎狗的鸣鸣凶叫了,等再靠近一些,远远地透过林木,首先看到的就是一只大棕熊,正在啃噬血肉,而在旁边,几只青皮子环视著,试图去分一杯羹。

只是,只要它们稍一靠近,必然会遭到大棕熊的驱逐。

卫淮有些遗憾:“咋不是黑瞎子,是这种大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