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两人顺著山沟深入一段,就看到沟里不少野猪脚印了,新旧都有。
原本对於两人来说,打野猪价值不大,之所以现在动了念头要打野猪,一是为了吃肉,二是餵狗,当然,还有同样会吃肉的鄂伦春马。
想要马匹在山里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得保证它们有足够的精力,吃好喝好,自然少不了。
但仅是用夏季李建明等人从谷里草甸子打的那些青草饲餵还不够,得有豆饼、苞米之类的东西补餵才行。
毕竟,经常骑著进山,它们可没有多少时间进食足够的草料,还得餵一些精饲料。
虽然两匹马每天只是五六斤的粮食,但时间一长,需要的量可不少,餵肉就是个很好的替代。
毕竟,野猪肉对於两人来说,是枪响可得的猎物。
往前寻摸了百十来米,能隱隱约约听到片泡儿里边传来草叶枝条被摇晃发出的哗啦声响和野猪的哼味声,估摸著还有七八十米的样子就到了片泡上。
事实上,跑山打猎的时间一久,卫淮早已经知道野物也並不是稍微听到点响动,闻到点异常的气味就立马,而是都有一个反应时间,它们会首先保持警惕,朝著声音传来的方向张望、嗅闻,判断靠近的是什么。
確定有威胁才会跑。
两人都是有能耐直接摸进野猪群的人,打起成群的野猪来,並不是太难的事儿。
“挑著小的,肉好的打!”
卫淮轻声说了一句,开始往侧面山坡绕过去,稍高的位置,能更好地看到野猪群。
孟川配合默契,往另一侧山坡摸过去。
都往高处走,两人彼此都能看见。
找到猎物,自然不能再说话,跑山打猎那么长时间,两人配合得极好,早已经有彼此熟悉的动作习惯,通过手势就能进行简单交流,知道彼此要干什么。
没多长时间,卫淮已经从自己所在的山坡上摸到距离野猪群四五十米的位置,將野猪群的情况一览无遗,这距离足够了。
他没有再靠近,四条猎狗也早早被他安排在沟里趴著守著。
等到孟川也到了对面的位置,两人微微欠身站起来,略一比划,双双端枪上脸,找著野猪群里当年的五六十斤的黄毛野猪开了枪。
孟川接连开了两枪,他发挥得很好,当场放倒一只黄毛,伤了另一只惊逃的黄毛的前腿。
卫淮则是连开三枪,当场留下两只黄毛,第三枪没有命中。
跟著孟寿安学枪的时候,一开始卫淮学的就是长距离瞄准射击,因为孟寿安知道,对於从未接触过跑山打猎的卫淮来说,想要靠近发现的野物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儿。
那时的卫淮只有在发现猎物,远距离射杀才有机会得到猎获。
远距离的好处就是不容易惊动猎物,坏处也不少,得非常仔细的比量,地形方面的限制也很大,没有足够开阔的地儿,根本没发挥余地,还有就是往往只有一枪的机会,一枪过后,想要再瞄准打另外一只,估计也就只有狗子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
但成长至今,卫淮更多的在老葛的教导下,早已经今非昔比。
他有足够的技巧和经验,跟猎物之间的距离能拉得很近。
近距离猎杀野物,那就不是慢慢地瞄了,讲究的就是速射。
大部分跑山打猎的人的真实情况是,在发现猎物的时候,往往在猎物惊逃之前,开枪的时间只有那么一两秒,也不可能让你有足够的时间慢慢瞄,所以,通常见到猎物,跑山人的做法往往是抬枪就打,很少有慢慢比量的环节。
打的就是在跑山过程中不断训练出来的本能,几乎枪一抬起来,就知道自己手头的枪,瞄的是猎物什么部位。
这种本能的强弱,最显跑山人的能耐。
无疑,卫淮和孟川,都是其中的依依者,而卫淮之所以落空,是因为他在响了第二枪的时候,看到孟川所在的向阳坡面上边百来米的地方,其中一棵落叶松突然晃了一下。
这不是风吹,因为太过突元,只能是野物闹出来的动静。
也正是这一愣神,他开第三枪的时候落空了。
孟川换子弹的速度很快,他把枪打开,一抖抖出两个壳子,早已经夹在小指、无名指和中指之间的两个壳子立马朝枪膛里了进去,枪身一合,抬枪又开了一枪,將那只被他伤了腿跑得跌跌撞撞的黄毛野猪给打翻在雪地上。
野猪是顺著山沟往北狂衝进去了,並没有往黑炭它们守著的南边跑。
看到几条猎狗朝著猪群逃窜的方向狂追,卫淮一边迎面跑下去,一边出声將它们叫住。
孟川也跑了下来:“咋不让狗追,肯定能多留下一只。”
“枪响的时候,我看到对面山坡高处,有树木晃动,动静不小,应该是个大物儿,说不定是跟著野猪群的捞食的,可能是豹子、老虎崽子之类的动物,当然,也有可能是其它野物,咱们上去看看!”
卫淮简单说了原因:“至於野猪,啥时候都能打。”
孟川点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拔出猎刀,將被打翻在地,还在不停喙叫哆嗦的野猪补刀放血。
做完后,他隨著卫淮认准的方向往上爬。
在对面山坡看准的位置,等进了林子,被林木遮挡,地形左右,就连脑海中的位置,卫淮也只能分辨个大概。
估摸著位置差不多了,他和孟川两人分开,在林子里转著看,寻摸了七八分钟的样子,卫淮终於看到雪地上的脚印,一眼分辨出,不是老虎崽子,而是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