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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大货连出

有五根子,都是四匹叶,很是茂盛但揭开泥土,才发现有三节芦,九个节,其中最大的节几乎跟主根差不多。

也是锦皮细腻,环纹细密,宛若珠联璧合,清晰可见。

也是差不多四两多的样子,年份也超过百年,同样是难得一见的大货。

而放眼看去,还有好几苗六匹叶、五匹叶的大货没抬。

绝对还有几苗超过百年份的。

直到这时候,眾人都觉得,徐少华昨天给这地儿取名叫参王台,那是真真正正的名副其实。

孟川在临近中午的时候在用凿子凿开石头的声响中被惊醒,起来以后,看到几人抬的棒槌,就一点补充睡眠的心思都没了。

他转而专门负责端锅。

自己到山下取水做饭,剩下的时间,枪不离手,就在周边环视著,防卫著周边情况。

晚上的时候,几人凑在一起吃饭喝水,相互帮忙著捶著腰背,三人都酸得不行。

陆勇直言,这辈子,有这样一次际遇,值了。

现在他都怀疑,这种事情吹出去,还会不会有人相信。

接连出大货,实在太过惊人。

隔天,卫淮又抬出一苗三个子的棒槌,两个是五匹叶,一个是四匹叶,枝繁叶茂。

这苗大山参,同时是三节芦:底部是圆芦,但並不长,中部低堆芦、上面布满了枣核节,排列紧密,顶部是马牙芦,共有三枚。

他的主体六公分的样子,直径得有三公分多,两腿分开呈元宝状,主须有五条,最长的一条有五十多公分,黄白皮,质地细腻光滑,从茎痕上推测,有一百二十多年。

又是一苗大货。

这就是他一天忙活出来的。

徐少华抬出两棵五匹叶,但相对来说,年份也就八十多年的样子,一个是在一块石板下边,长得扁扁的,形体不是很好。

另一个形体倒是挺好,就是大概所在的位置在石缝之间,长得瘦长瘦长的,根须曲折漂亮,年份不小,但份量堪堪二两的样子。

在第四天的时候,陆勇终於將那棵大棒槌给完整地取了出来。

怀著激动的心情,从快当兜里取出子一称,有八两六钱,坐实了这一参王的地位。

他直言:“有这样一苗棒槌,在清朝或是民国时期,要换作普通人家,卖出去,一辈子吃喝不愁。”

徐少华看著那些孟川剥来松树皮、找来青苔,小心打了封包的棒槌,心情也是相当激动:“確实,把这些棒槌全都抬出来,咱们就得赶紧走,一天都不能在山里边逗留,妈的,有这些东西背在身上,让別人上一眼,心里都得发虚。”

卫淮也是神色凝重:“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咱们这一路回去,希望在山里边,一个人都別遇上。”

“这些封包,也就是现在暂时保著这些棒槌的鲜活,没办法再像葛大爷在的时候,洗乾净晒乾,咱们也等不了,等到走的时候,还是得放在快当兜里,像前两次那样背著走。

不然的话,要是让人看著那么长、那么大的参包支棱著,不被人惦记才怪。”

孟川也在看著那些参包,这是隨著卫淮第三次来放山,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如此小心谨慎。

如徐少华所说,有这么些东西放在身上,心里都是发虚的,就担心被人惦记。

“到时候多加小心就行,实在有人不开眼,手里边不还有枪嘛!”

卫淮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一下子变得凌厉起来。

刘铁柱直到今天,都没有忘记那天背著二三十斤青石板跟著排棍压山的教训。

山林里沉闷,只是五六里地,在没完没了的树木草丛中穿行,他浑身上下很快被汗水浸透,感觉石板变得有千斤重,只能不断地变换身体和石头的接触位置,肩背两侧的皮肉被磨破,火辣辣的疼。

大概是被汗水、血气吸引,连围著他转的蚊虫都多了起来,那是一咬一个包,没多长时间,感觉整个身体都难受起来。

汗水从额头流进眼睛,视线不停模糊。

那天,他在心里咒骂了一万次,为啥要贪图胡千能那个贴饼子,如今在这林子里受罪,这滋味比上刑还难受。

但他不敢丟下石板,害怕向把头那如鹰似狼的锐利且凶狠的眼神,仿佛能將他身上的肉生生掉一样。

他只能咬紧牙关,闷声不地往前追。

直到前方传来向把头快当棍敲击树干的声音,他靠近后,见几人席地而坐,正在拿火,赶忙向向把头道歉,说自己知道错了,这才將那块青石板给扔了。

接下来这些天,他很识趣地把嘴巴闭得严实,跟著几人在山里排棍压山,

又是那么长时间不见货色,一帮子人晚上一起拿饭的时候,脸色都是板著的,话语中的火药味都重了起来。

直到第二天排棍拉趟子,终於听到朱老三一声惊呼:“棒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