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卫淮来说,不仅仅有刺激,还有喜悦,心態跟之前相比,又好了很多。
哪怕这只是一只五六十斤的半大野猪“可以啊,兄弟!”
孟川满脸乐呵:“我在十六岁的时候,刚刚初雪,也干过这事儿,那次我被弄得够呛,不像你是提著野猪后腿,我那是整个人扑上去,死死抱住野猪,跟野猪在雪地上翻滚了好几圈,脸上还挨了野猪一蹄子——.“
他凑到卫淮旁边,指著自己左脸颊:“看看,伤的就是这里,现在都还看得出来,当时给我疼的,眼晴都睁不开,一个劲地流眼泪———拔出猎刀,就往猪肚上攘了好几刀。“
他说这话的时候,散发著一股子浑然天成的野性。
卫淮看了眼那条伤疤,就在左眼皮下边一点,並不算大,笑道:“你比我厉害多了!”
“那野猪也没这么大—再说了,我在七八岁的时候,就没少抱著我阿巴那支別拉弹克枪在林子里转,打灰狗子、跳猫子、野鸡,也从那时候开始,跟著我阿巴溜围了,你是新手,刚接触打围,已经很好了。”
孟川看了眼已经没了动静的半大野猪,像是忽然想起什么,蹭地一下窜起来:“刚才那条猎狗被挑了一下,我得去看看。“
他著急忙慌地衝著在野猪旁边雪地上躺著,不停舔著自己腹部的猎狗跑了下去。
卫淮也挣扎著站起来,捡拾起自己的斧头和扎枪,跟了下去,到了猎狗旁边,看到那条猎狗腹部,被挑出一道拇指长的一条血槽,倒也不是很严重。
孟川狗皮包里,主要装的是钢丝绳套,没有带用来止血消炎的马粪包,马粪包在孟寿安的狗皮包里装著。
等了一会儿,见到孟振邦和孟寿安两人也从林子里匆忙地赶出来,他赶忙招呼一声:“安哥,
快把包里的马粪包给我,狗受伤了。”
两人闻言,也加快步子赶来,到了猎狗旁边,看了猎狗的伤势,都鬆了口气。
孟寿安忙著从包里取出装著马粪包的收口小袋,从里面倒了些灰粽粉末出来,糊在猎狗伤口上,一边涂抹,一边用鄂伦春语念著祈福的话。
卫淮则是在看那只被孟川放翻的大野猪,被猎狗咬的那只耳朵,已经被撕掉不小的一块,前腿腋下,也是血呼啦的一片。
它身上的枪眼,有三处,脑袋上有一个,这个是最终让大野猪突然毙命的一枪,另外两个枪眼,一个在大野猪后腿上,另一个的位置·“
卫淮看到野猪血呼啦的菊门时,他知道这就是野猪被两条猎狗拖住,突然死命惊窜的那一枪,
想想都觉得屁股一阵发凉,他衝著孟川竖起了大拇指:“川哥,好枪法,这位置选的挺特別!”
孟川挠挠头:“我当时在后边,两条猎狗一左一右拖著野猪,这是最容易打中的地方不过你別笑,我这是习惯了,以前一直都这么打。”
“习惯了?”
卫淮有些不解:“啥意思?”
回想之前看到的情形,他其实能想明白,大野猪在两条猎狗之间的屁股,对於孟川来说,確实是顶好的目標。
只是他不明白,这跟习惯有啥关係。
孟振邦笑著解释:“以前打別拉弹克枪养成的,你已经知道,早些年用別拉弹克枪的时候,子弹是可以做的,虽然用来做弹头的铅能从到山里交换皮毛的安达手里和供销社里边买到,毕竟也要钱的,能省则省。
一般打野物的时候,大都选著屁股和脑袋这两个部位打,一来是致命,二来也是为了能更好地回收铅弹。
话又说回来,碰到大的山牲,这两个部位都是很好的射击目標。
脑袋不用多说,至於屁股,那子弹打进去,在里边翻滚,肠肚被绞破,肠肚的脏污流出来或是造成內出血,也是非常要命的。”
还有这讲究—
又是很实用的经验,卫淮將这番话,牢牢记在心底。
“卫淮也厉害,刚才生生擒住了一只半大野猪·——“
孟川一脸坏笑地插了一句嘴:“抓著野猪一双后腿提溜起来,在上边坡上,转来转去,弄得老像在推车了。“
听到这话,孟振邦惊喜地看向卫淮:“不错哦,半大野猪好,肉更好吃,肉比大野猪的嫩,也没大炮卵子那种骚气!”
“要不是你们把野猪轰出来,川哥开那两枪將野猪惊散开来,恰巧有半大野猪朝我这边跑来,我也没这机会,川哥还帮著补了两斧头才打杀的。“
卫淮可不敢居功:“要不是你们创造这机会,我只能干看著。”
孟振邦知道卫淮的心思,拍了拍他的臂膀:“別急,等过了年,取了枪回来,还有的是机会,
过了年离化雪还早著呢,再说了,春季、夏季、秋季,咱们都有得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