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我不能结婚,父亲,我—”阿莲下意识地朝门口望去,確定门是紧紧关著的。“我已经结过婚了,”她压低声音说道,“你是知道的。”
培提尔伸出一根指头,轻轻压在她的嘴唇上。“侏儒娶的是奈德·史塔克的女儿,又不是我的女儿。別担心,现在只是先定下约定,真正的婚礼,得等瑟曦倒台,珊莎平平安安地成了寡妇之后再举行。不过你得先去和那个男孩见个面,把他的心给贏过来。韦伍德伯爵夫人可不想违背他的意愿,她在这一点上特別坚持。”
“韦伍德伯爵夫人?”阿莲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竟然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娶娶....
“..—娶一个私生女?首先,你別忘了,你可是峡谷守护者的私生女。韦伍德家族歷史悠久,
十分骄傲,可如今家道中落一一我帮他们还债的时候就发现了。当然,安雅夫人肯定不会为了钱就把自己的儿子卖了,不过养子嘛·—年轻的哈利只是个表亲,而且我给出的嫁妆,可比给莱昂诺·
科布瑞的那份还要丰厚。
这也是必要的牺牲,毕竟她这是冒著惹恼青铜约恩的风险,这份婚约,能让罗伊斯的所有计划都泡汤。亲爱的,你的未婚夫是哈罗德·哈顿,你只要去把他那颗幼稚的心给贏过来就行·对你来说,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继承人哈利?”阿莲努力回忆著刚才下山时,米兰达说过的话,“他刚被封为骑士,还和一个平民姑娘生了私生女。”
“还有另一个姑娘,肚子里也有了他的孩子。我跟你保证,亲爱的,哈利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有著柔软的沙色头髮,深蓝色的眼睛,笑起来还有酒窝呢。听说他非常英勇。”培提尔一边说著,一边笑著逗她。
“亲爱的,不管你是不是私生女,这门亲事,能让谷地每一位贵族少女都眼红得掉眼泪,说不定河间地和河湾地的姑娘们,也得嫉妒死。”
“为什么呀?”阿莲还是不明白,“难道哈罗德爵士是——韦伍德伯爵夫人的继承人?她不是有儿子吗?”
“她有三个儿子,”培提尔肯定地说道。阿莲能闻到他嘴里的酒气,还夹杂著丁香与豆蔻的味道。“还有好多女儿和孙子。”
“他们都排在哈利后面?我实在不明白。”
“你会明白的,听好了。”培提尔握住她的手,用指头在她掌心轻轻划著名。
接著,峡谷守护者开始向他名义上的私生女,详细介绍起继承人哈利的身世一一甚至把哈利曾祖父的事儿,都翻了个底儿朝天。
“所以,告诉我,亲爱的一一为啥大家都叫他继承人哈利?”
阿莲眼晴一下子瞪得老大,说道:“他不是韦伍德伯爵夫人的继承人,他是劳勃的继承人!要是劳勃出了什么意外—.”
培提尔挑了挑一边的眉毛,说道:“要是劳勃出了什么意外唉,咱们那可怜又勇敢的乖罗宾,身体一直病的,出意外也就是迟早的事儿;要是劳勃真有个三长两短,继承人哈利就成了哈罗德大人,成为鹰巢城公爵和艾林谷的守护者。
琼恩·艾林的那些封臣们,向来不喜欢我,也不喜欢咱们这成天犯病的劳勃,可他们肯定会追隨少鹰王等他们都来参加婚礼的时候,你把枣红色的长髮散开,穿上灰白的新娘斗篷,戴上冰原狼胸针到那时候,峡谷里的骑士们肯定会纷纷宣誓效忠,帮你夺回北境。这就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亲爱的珊莎——哈利,谷地,还有临冬城。这难道不值得你再给我一个吻吗,亲爱的?”
阿莲,也就是珊莎·史塔克,更准確点儿说,是珊莎·兰尼斯特,听到这儿,红著脸主动凑过去,想亲小指头一下。
她原本只想亲亲小指头的脸颊,可贝里席突然偏过头,用嘴唇接住了她的吻。
最后,小指头带著一脸满意的笑容,看著她离开。
直到珊莎那窈窕的身影彻底消失在门外,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阴霾。
奥斯威尔·凯特布莱克,是小指头的心腹,他身材高大又瘦长。脸庞被风雨侵蚀得满是痕跡长著鹰鉤鼻,一头白髮,关节粗壮,牙齿也歪歪扭扭的。
虽说模样不怎么好看,可他已经为小指头秘密效力多年了。而且他的三个儿子,都在太后身边谋到了不错的差事一一甚至谋到了太后本人。
不过这次,他带来的消息可不全是好的,有个坏消息,让小指头十分在意一一在国王封给他的领地上,突然冒出一股势力,叫神眼联盟。
他们以一个叫光明使者的异国人为首,组建了一支名为“金色黎明”的骑士团,而且这支骑士团,已经被新上任的总主教敕封为继战士之子和穷人集会之后的第三支正式武装力量。
据奥斯威尔所说,现在神眼联盟控制的地盘,已经把赫伦堡的所有领地都囊括进去了,可这些领地,原本应该属於小指头。
培提尔·贝里席压根儿就没听说过光明使者这么一號人物。一开始,他还以为这人跟“红袍女”或者“红袍僧”一样,就是个信奉“光之王”的普通侍僧。可听夏德里奇爵士讲了自己穿越河间地的经歷后,培提尔意识到,这个光明使者,可比史坦尼斯身边的红袍女难对付多了。
夏德里奇爵士在黑水河之役中,站错了队,打了败仗,被俘之后,不得不付了一笔赎金,然后他就破產了。
后来为了生计,他护送商人亥巴德前往暮谷镇。到了地方,拿到余款后,他便继续往西走,穿过了半个河间地,想著能在哪个缺人手整顿秩序的领主手下谋份差事。
可他万万没想到,沿著国王大道来到赫伦堡,再往南一转,神眼湖东岸这片土地,看著比没遭过战乱的河湾地还要生机勃勃。
虽说天气越来越冷了,可几乎每个农民都在抓紧白天的时间,补种各种作物。
道路上,一队队士兵排著整齐的队列巡逻。像夏德里奇这样穿著兵甲、腰佩武器的人,刚走进这片区域第一天,就被盘查了两次,还被严厉警告不许闹事。
而且那些在路上的平民,不仅不怕这些士兵,还主动跟他们分享自己的食物和水。更让人惊讶的是,士兵们不但客气地拒绝了平民的好意,还主动帮他们抬起被石头卡住的独轮车。
夏德里奇在军旅摸爬滚打多年,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军队。难道这儿的领主,是七神最虔诚的圣徒?
带著这样的疑惑,他来到离得最近的一座庄园。结果到了那儿才发现,庄园里既没有领主,也没有领主的家眷,只有一个自称镇长的修土,带著几十名训练有素的士兵驻守在这儿。
夏德里奇跟这位镇长表示,自己愿意为这座镇子提供安保服务,结果被修士婉言拒绝了。
“实在不好意思,我们没权力僱佣骑士。你要是真有兴趣,可以往南去莫尔斯修道院,加入光明使者的金色黎明骑士团。那儿军餉虽然不高,可只要你有一颗高洁的心,肯定能在那儿找到比金龙更宝贵的东西。”
可惜,“疯鼠”亨利·夏德里奇並没有一颗高洁的心,在他眼里,这世上也没什么比金龙更稀罕的了。
確认金色黎明是教会武装后,他就打消了加入的念头,而是带著这些消息,穿越明月山脉,来到艾林谷,投靠河间地真正的掌权者一一赫伦堡公爵培提尔·贝里席大人。他觉得,大人肯定对自已带来的情报感兴趣。
事实也確实如此。
奥斯威尔的报告,再加上夏德里奇的见闻,一起呈到小指头面前后,他的脑子里顿时满是疑问这个该死的“光明使者”,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