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专业知识倒是记得挺熟,你还记得什么嘛?”陈萧用一种考验人的态度问道。
法医实习生听见了陈萧的鼓励后,来了精神,不再是之前那种唯唯诺诺的样子,反而比较自信,他说:“高温会使皮肤组织水分蒸发,干燥变脆,皮肤凝固收缩发生顺着皮肤纹路的裂开,形成了梭形的创口,因为看起来像切创所以这种死后裂创有时被误认为生前机械性的损伤。”
“嗯,说的不错,不过这件案子需要等我们体表检查结束后,把尸体运回解剖室详细尸检才知道是锐器形成的切创还是高温形成的死后裂创。”
陈萧其实并不是在考验他,可能在外人的眼睛看来是这样的,可是陈萧心里他自己最清楚,他想要收他为徒弟。毕竟这人的眼神是那么坚定,陈萧还没在几个人的眼中看过这个眼神。
……
叶子带痕检科的同事从一层楼开始检查,一层楼没有争斗的痕迹,也没有发现血迹,看起来一切是多么自然。
“要不是现场弥漫这一股烧焦味,还真的以为这里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现场一位民警的话语提醒了王晓他们。
“你们说,如果没有发生火灾的话,或许我们就根本发现不了这具尸体吧。如果真是凶手纵火的话,他其实不放火会更好,这样别人也不会发现房间里面有尸体。”王晓说道。
“你这么说肯定是没错的。或许这有可能是嫌疑人是初犯,所以他的准备工作并没有那么齐全。”邓恺和黄鸣也很同意王晓刚才的观点。
许芷若没有说话,可是她的内心却是同意王晓的看法,可是按照现场的情况,正如王晓说的那般。
叶子他们又勘查第二层楼,右侧四个卧室房间没有可疑性,而且加上消防队员灭火的时候,很多证据都被高压水枪射出来的水冲刷了。
第三层楼也无明显异常,就算有什么证据,也都污染了,或者被火烧没了。既然起火的位置是左侧中间房间,那么具体的起火点在哪里呢?现场有没有爆炸物?
“在现场你们应该都没有闻见汽油味,汽油味比较刺鼻,而且就算起火,汽油味也不可能那么快挥发,所以现场应该不存在汽油。那现场的助燃剂又是什么呢?”
因为在一个火灾现场中,要能引发火灾就必须有可燃物,燃点,助燃剂,有充足的氧气或者空气,这几个缺一不可。
“现场有没有烟头呢?”王晓说道。
“没有发现烟头。”
那么可燃物又是什么呢?叶子在现场勘查的时候发现靠近床边的插头这块似乎烧的最严重,所以叶子推测这里应该就是起火点,起火原因就是电路短路形成的火灾。
没啥消息黑鹰组就只好打道回府,刑侦队他们在调查后也会回去,所以黑鹰组他们先行回去。尸体还要运回去做尸检,所以他们就先回去了。
在火势不太严重的火场,死者的衣着往往留有残片,衣兜里面可能有不易燃烧的物品留下,这些都是认定死者身份的重要物证同时可以观察到残留衣服覆盖部位的皮肤热损伤较轻。这对判断死者当时的体位很有帮助。
被害者腋窝和背部都有未被烧焦的迹象,所以判断被害者有没有炎症反应可以从这一点判断,当然也能判断被害者当时是活着的状态还是死亡的状态。
局部皮肤各种深度的烧伤改变产生红斑、水泡、坏死、炭化等现象。典型的生前烧伤均会伴有明显的充血、水肿、炎症反应和坏死改变。在有毛发的部位,毛发受热皱缩、卷曲,尖端呈黑褐色,脆性增加。
在火场中,由于烟雾刺激,身体出于保护,受害人往往反射性紧闭双目,因此在外眼角形成了未被烟雾熏黑的变化,称为外眼角皱褶。角膜和结膜囊里没有烟灰和炭末沉着。同时,由于双目紧闭,睫毛仅尖端被烧焦,称为睫毛症侯。这些表现都是生前烧死的现象。
但是这具被害者的尸体完全没有刚才所说的这种特征,所以他生前应该是闭着眼睛的。除非被害者当时处于昏迷的一种状态。
被害者严重烧伤及炭化的尸体一般身长会缩短。由于长时间高温作用,血液、体液渗出,组织坏死、炭化,使严重烧伤致死的尸体重量减轻,身长缩短。原来陈萧碰见过的曾有一例全身严重炭化的烧死尸体,尸身全长仅151厘米,而据调查死者生前身高为167厘米,缩短了16厘米。
“可是这个梭形的创口是怎么形成的呢?”法医实习生问道。
“你之前也说了,死后裂创看起来像切创。所以这种死后裂创有时被误认为生前机械性的损伤,因此我们还需要判断他们的主要区别。死后裂创它与切创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创口较浅,只伤及皮肤,若肌层也裂开,皮下组织可以从创口翻出,同时由于皮肤与肌肉收缩程度不同,创缘也常常不在同一个平面上,烧伤的裂创可发生于任何部位,但较多见于四肢伸侧及肘、膝关节和头部。同样,高温也能造成骨破裂,易发生于腕部及踝部。看来你的专业知识记得还不牢。”
法医实习生傻傻地笑着,以示礼貌。
“对了,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玉明。”
“为什么我在现场问你的时候,你的眼神却显得特别坚定,一点害怕的感觉都没有?”
“因为我要做法医就必须要面对这些事情,克服内心里的恐惧。其实我心里也很害怕发生这种事情,但是我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