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事发在盘山公路上,交警肯定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维持现场的交通秩序,顺便帮助派出所民警询问了解情况。不过这支队长也算是比较有经验的一个人,基本上有问必答,而且回答的是滴水不漏,看来他也是一个有实力的人。
“知不知道受害者的身份?”
“目前没有接到人来认领尸体。”
“接下来交给我们了,你们辛苦了。”
待交警支队离开现场后,黑鹰组和刑侦队才正式开始接手这个案子。等痕检科拍完现场照片后,法医才开始进入现场。
陈萧在进入现场的一瞬间,心情倏地一下火冒三丈,他双手握紧了拳头。
2022年8月3日下午430天气:晴
04
陈萧强忍住内心的愤怒,开始一步步按照程序开始对受害者的尸体进行勘查。
受害者,女性,年龄在两岁左右,身高1520厘米不等,体重只有二十斤左右,比较瘦,一看就是生活在条件不好的家庭里。
尸表检查被害者体内有多处伤口,都是锐器伤,还有一部分是拳脚伤,很明显受害者在死前受到过虐待。有一小部分是擦挫伤,擦挫伤没有血迹反应,所以这应该是嫌疑人在抛尸的过程中形成的。
但许芷若可没有空听陈萧他们分析这些,他认为本案的凶手在报复社会,或者是谁和被害者或者受害者家长有如此大的深仇旧恨。
第二个方面刑侦队他们会去调查,但第一个方面只能靠许芷若去做犯罪心理分析。她认为嫌疑人有反社会心理,至于有没有反社会人格障碍还不好说,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嫌疑人多处于社会底层无体面职业且均认为自己在社会上受到歧视、不公正待遇事发直接原因多为婚姻、家庭、工作、人际交往中的日常纠纷但因长期郁结于胸形成强烈的仇恨心理遂将报复行为指向不特定人群不顾后果手段残忍造成无辜群众大面积死伤其行为具有偶发性、突然性,防不胜防。一般来说这些行为都属于“反社会”的暴力行为。
或者嫌疑人他们的目标只是小孩或者某些专业的人群,可能是一个人死伤,也可以是多人死伤。
它们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尽管社会管理者在每次案发后三令五申加强社会安全管理措施然而公共场所难以始终戒备森严。
可是如果知道他们有“反社会”的暴力行为,更应该去反思这些悲剧发生的原因不仅要从个体角度对施暴者的犯罪生理、心理因素进行分析还要从社会角度考察这类“反社会心理行为”滋生的外在因素尽管后者和犯罪事实之间未必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这些事件在短时间内频繁发生还是多少反映了当下社会大众在心理方面的某些倾向甚至可以说身在同一个社会中我们或多或少也浸染着与这些“反社会心理行为”具有同质性的心理情结只不过在施暴者那里它是以极端病态形式出现的。
“反社会心理行为”是很容易经过社会、环境、家庭的影响而形成反社会人格障碍,所以不得不重视这些心理行为。
说得严重些社会大众某些不健康的心理为滋生、孕育、激化“反社会”暴力行为提供了土壤。
那么为什么会有此类的事情发生?正如人们在检讨这类惨案的社会根源时指出的转型期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弱势群体因社会支持不足个人受挫而悲观失望并极端化为对社会的仇视和对抗是最根本的原因。
叶子很明显能够判断出这件案子的凶手应该不是一般人所为,这里明显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而是抛尸现场。凶手的行为不是有预谋的,他肯定是在前往太平镇的路上看到一处抛尸的好地方。
在经济领域中因利益冲突而生的“仇富”心理以及针对明确对象的报复行为已经延伸到在婚姻、家庭、日常交往中的琐碎纠纷郁积起来形成对整个社会和无辜他人的仇恨并将仇恨转化为以残忍手段向无明确对象的群体只要是易于攻击实施报复的“反社会”暴力行为其恶劣程度更为严重行为更具偶发性、突然性而无从提防。因此我们还必须找出与产生如此畸形、变态的心理行为有关的其他社会因素。
“报案人现在在哪呢?”李放民问道。
“报案人就在我旁边上。”太平村派出所值班民警回答说。
“我有话想要问他,你可以退到一边去。”
那值班民警听了李放民的话后,很自觉退到旁边。
“你当时有没有看见什么人在路边停车呢?”李放民问道。
“没有。我当时在周围根本没有什么人,我也不知道是谁把她丢弃在这里,我也觉得很奇怪。直到后面我才发现,原来那是一具尸体。”
后来黑鹰组和刑侦队也没有发现什么线索,便打道回府了。
事实上现代社会几乎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人际关系的松散化淡漠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与单位组织之间的关系也日益功利化而在情感上却疏远了……这些都导致了亲友关系、邻里关系、组织关系的淡化和隔膜个人在削弱的社会网络中必然感到孤立无援。
从一系列恶性事件我们还可以发现当今社会以道德自律为表征的个体约束正在急剧弱化。众所周知任何道德上的自我约束必须以信仰为支撑这个信仰可以是高尚的共产主义理想可以是内心向善的“绝对命令”;也可以是类似善有善报这样的宗教文化…但还有许多底层老百姓既没有高尚的信仰也没有通俗的信仰甚至连恐惧和敬畏之心也没有了这就不能排除有些人在生活中遭遇极度挫折时一时兴起而丧心病狂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来。究其心理他们连起码的同情心也不知为何物这正是心灵极端空虚的畸形表现。
其实许芷若最担心的还是这个,如果是普通案件那还比较容易处理,就怕碰见这种案子,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而且这种案子如果凶手真如许芷若所设想的那样,那嫌疑人就真的有可能会继续作案,那他的犯罪手法就会继续升级,从单纯的杀害,到折磨,再到侵害强奸,从第一个,到第二个,再到第三个……如果不抓到他,小孩只会更加危险。